经济观察网 记者 高歌 随着原油进口权和进口原油使用权的放开,国内成品油市场格局发生变化,行业竞争和经营压力加大。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首席专家张明森在提案中表示,建议进一步加大对能源化工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根据形势变化灵活调整和完善国家财税政策。
张明森认为,在当前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的情况下,提高国内原油自给能力,对支持油气田企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油气供应安全尤有重要意义。中国自1993年成为石油净进口国以来,进口原油依存度一直持续增长,2020年进口原油达5.4亿吨,对外依存度已达73%。
由此,张明森建议:一是取消石油特别收益金或者提高起征点;二是加快出台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专项使用的措施。
石油特别收益金是指在国内原油销售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时,国家按一定比例从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所获得的超额收入中征收的特别收入。从2006年3月26日至2011年11月1日再至2015年1月1日,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历经两次提高,从40美元/桶升至55美元/桶,最终被提升至65美元/桶。
张明森认为,国家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的目的是调整油气田企业超额收益,目前我国老油田开发已整体处于中高含水阶段,稳产难度加大,新增探明石油储量丰度低、品质差,新建产能稳产期短、递减幅度大,继续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将进一步增加油气田企业开发成本,对国内原油的稳产产生负面影响,建议取消石油特别收益金,或将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调整至80美元/桶。
有关加快出台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专项使用的措施的建议,是基于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叠加油价下跌,对油气企业生产经营产生了较大资金压力的前提。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是指,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40美元调控下限时,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设立专项账户存储,经国家批准后使用,主要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及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等方面。
张明森建议国家根据风险准备金用途,加快出台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对企业提升油品质量、节能减排、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等方面投入的具体措施,有力促进能源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