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艳明
报告原文:强化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科技监管,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
经观说:在强化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层面,继2018年开展金融控股公司试点后,2020年政策层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制度正式出台:2020年9月13日,《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12号)和《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4号)发布,并于2020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仍在不断探索,预计央行也将针对金控公司资本、并表管理、数据报送等监管问题制定更加细化的规章制度。
在对金融科技的监管上,3月2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表示,“我们也要求不管任何业态的金融业务,都要按照相应的规则规范、法律法规管理,不能有特殊的例外。”“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前提下进行。”2020年是被市场称为“金融科技监管元年”,金融业和科技加速融合的过程当中,新业务、新技术大量涌现的同时也出现了新的安全风险,传统金融监管模式已经难以满足监管需要,金融监管的方式不断探索,例如“监管沙盒”的创新模式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