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美丽生态将面临两轮索赔诉讼 目前已有投资者获赔)
美丽生态(000010)近期发布了2020年业绩预告。公告显示,报告期内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30万元至4050万元,同比下降41.26%至12.86%。
对于业绩变动的原因,美丽生态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期营业收入较上期减少约为5亿元,与经营性相关的归母净利润较上期减少约为4200 万元至3000万元。此外,非经营性损益较上期增加约为2416万元。在公告中,美丽生态未提及投资者向公司索赔诉讼对业绩的影响。
投资者向美丽生态发起索赔诉讼始于2019年8月。当时,美丽生态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证监会处罚。
经查明,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四项虚假陈述行为。具体为,美丽生态在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对阜宁县金沙湖项目和镇江市官塘新城路网绿化工程的进展情况及项目2015年收入预测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未如实披露框架协议等的最新进展情况,存在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披露金沙湖项目终止的重大事件,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2015年年度报告中对子公司八达园林盘盈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不当,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美丽生态因虚假陈述已被监管部门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凡是于2015年7月17日至2016年10月13日期间买入美丽生态,并在2016年10月14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该案件诉讼时效到2022年7月5日届满。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4月22日,美丽生态因涉嫌实控人与实际不符等问题,再次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被处以30万元罚款。去年7月12日,美丽生态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针对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
刘鹏律师向记者介绍,美丽生态的第一轮证券虚假陈述案,深圳市中院已进行了两次开庭审理并做出调解,有投资者接受调解并已收到了赔付款项。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积极主张索赔,挽回自己的损失。待证监会对公司第二轮的罚单正式落地,将组织适格投资者准备材料再度起诉上市公司。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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