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企业丸美股份:半年内两次“误操作”,均涉及LVHM集团旗下投资基金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张锐 2021-03-11 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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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锐 3月9日,国产化妆品企业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丸美股份” ,603983.SH)发布公告称,2021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七,春节假期后第一个工作日),公司股东L Capital Guangzhou Beauty Ltd.(以下简称“L Capital”)因春节前后其工作人员变动未及时交接,误以为仍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2611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50%,减持价格区间为55.00元/股-56.72元/股,减持总金额为14597696.72元。

丸美股份表示,经公司自查,L Capital的上述减持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L Capital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件影响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规减持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而大约半年前,丸美股份也有过一次“误操作”,同样涉及股东L Capital。根据丸美股份2020年10月24日发布的公告称,因其人员变动,工作疏忽,股东L Capital在2020年8月19日将其持有的公司400万股股票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而没有及时通知公司,后经L Capital工作人员自查发现。

丸美股份披露的信息显示,L Capital当时质押股数为4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4.03%,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投资需求。

丸美股份于2019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显示,L Capital属于国际知名时尚集团LVMH旗下公司,于2013年4月29日在毛里求斯共和国成立,其主要股东为L Capital Asia,LLC。L Capital Asia,LLC 是一家封闭式基金,其管理人为L Catterton Asia Advisors。

2013年4月28日,丸美股份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中方投资者孙怀庆、王晓蒲将其持有的丸美股份各9%、1%股权共计10%股权转让给外方投资者L Capital。

至上市发行前,丸美股份共有孙怀庆、王晓蒲和L Capital 3名股东,分别持有公司81%、9%和10%的股份。

2020年7月21日,丸美股份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称,此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涉及股东为L Capital,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36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8.98%,将于2020 年 7 月 27 日起上市流通。

随后,2020年7月27日,丸美股份发布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称,因自身资金需求,L Capital计划采用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406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同年8月26日、10月24日、11月21日以及2021年2月19日、2021年2月26日和2021年3月9日,丸美股份陆续数次发布关于股东L Capital减持或股份质押的公告。

有接近丸美股份人士向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丸美方面曾有过担心L Capital减持公司股份会造成负面解读的影响。丸美董事长孙怀庆于2020年7月20日接受经济观察网记者等采访时称,L Capital在2013年正式入股丸美,并成为第二大股东。双方合作期间,丸美学习品牌国际化,对方也获得丰厚的投资回报。同时,他也称,投资基金是合作伙伴,不会陪伴一辈子,并强调L Capital的退出是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3月9日,丸美股份公告显示,在最近一次(2月18日)“误操作”减持后,L Capital持有公司股份269991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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