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纶科技虚假陈述案3月26日开庭 首次开庭情况可重点关注)
日前,深圳市中院以公告送达方式向新纶科技(002341)告知,其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将于2021年3月26日10时、2021年3月26日14时30分在深圳市中院开庭审理。据法院公告显示,有59名原告投资者参与被告新纶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记者从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处获悉,目前,深圳市中院已依照相关规定选定新纶科技证券虚假陈述案为示范性案件。待该案判决生效后,其他同类型平行案件可参照示范判决的标准更快捷的获得调解或判决。因此,投资者可以重点关注首次开庭情况,尤其是投资差额损失计算方法和系统性风险比例。
2020年5月,证监会认定新纶科技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等问题,对公司进行了处罚。这份处罚决定也成为投资者向公司索赔的有力证据。
根据证监会调查结果,刘鹏律师表示,凡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含当天)期间买入新纶科技,且于2019年6月26日(不考虑是否为交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本案诉讼时效将于2023年5月8日届满。
业绩方面,据新纶科技近期发布的2020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公司营业总收入约为21.77亿元,同比下降34.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2.60亿元,上年同期盈利988万元,同比下降12848.83%。其中,大幅计提商誉、转让股权、对口罩设备进行减值准备、重组损失是造成2020年亏损的主要原因。
但在同日发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中,新纶科技表示,一季度公司预盈600万元至9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026万元。盈利原因是受益于消费类电子市场的增长,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的电子功能材料产品海外订单同比大幅增加。此外,公司的软包锂电池用铝塑膜产品订单同比增长200%,利润同比得到了较大改善。
除上述利好消息之外,新纶科技3月2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合计2.45亿元的定向融资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此次定向融资计划将获得2.45亿元资金,公司近日拟与投资方签署相关协议,确保公司债到期兑付。
3月13日新纶科技还公布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85名核心员工授予580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3.39 元。新纶科技表示,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正面影响。
刘鹏律师就新纶科技目前的状况表示,在现情况下,满足索赔条件的新纶科技投资者应及时参与维权,大概率可以通过证券诉讼挽回投资损失的机会。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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