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本月实施以来 违规公司数量同比降逾两成

来源:大众证券报 媒体 作者:张曌 2021-03-30 2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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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刑法修正案本月实施以来 违规公司数量同比降逾两成)

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并定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也就是说,3月份是刑法修正案实施的首个月份,同时也是新《证券法》实施满一年的特殊月份。据Wind统计显示,3月沪深两市有52家公司违规受罚,受罚公司数量较去年3月份下降26.76%。

52家公司违规受罚

去年3月份违规公司数量为71家,累计罚金为85万元。相比2020年,今年3月份有52家公司违规受罚,罚金额度为1120万元。不难看出,今年受罚公司数量下降幅度为26.76%,但罚金额度则上升至1120万元。

从违规情况来看,这52家公司因为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沪深交易所、生态环境厅、银监会、保监会等处理人下发了的相关处罚。

其中,违规受到罚金的处罚的公司为9家,罚金区间为30万元至450万元不等。违规类型包括: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或其他问题;开出的处分涉及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对此,市场人士认为,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的实施,能够切实提高证券违法成本、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有效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注册制改革、保障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首例千万元罚单本月诞生

实际上,早在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后5个月,违规情况已明显转好。2020年8月至11月,违规公司罚金额度明显下降:2020年8月的罚金额度为4517.13万元,9月份受罚公司累计罚金为782万元,10月罚金额度为630万元,而11月罚金降至170万元,罚金额度连续三个月环比下滑,同时也是该年单月罚金最低的一个月。2020年12月如果剔除银保会对一家上市银行5050万元的处罚,12月份的罚金也只有448万元。

“刑法修正案与新证券法顺利衔接,未来刑法修正案将有效震慑违规行为,违规行为有望持续减少。”广东一证券维权律师向《大众证券报》记者表示,“刑法修正案实施后,违法成本大幅提高。重点关注在实践过程中,具体的落实情况,这些尚需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的共同推动。”具体来看,刑法修正案将刑期上限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5年有期徒刑,并将对个人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修改为“并处罚金”,取消5%的上限限制,对单位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提高至20%-1倍。

需要提及的是,3月13日,新《证券法》实施后的首张千万元罚单落地——广东榕泰及其实控人、董监高合计被处罚款1500万元。根据调查结果,广东榕泰隐瞒了与四家供应商的关联关系,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同时,2018年公司虚增利润1224.69万元,2019年虚增利润4302.22万元。

“广东榕泰案是证监会首次依据新《证券法》处罚上市公司信披违规的典型案例,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的罚款金额相比以往有大幅提升。”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新《证券法》的最新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广东榕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对广东榕泰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3月17日,证监会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典型案例等进行了辅导培训。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零容忍”的执法理念,进一步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全力保障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 张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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