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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严厉打击“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设四项监管措施

来源:资本邦 作者:十一 2021-04-02 18: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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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和深圳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开展“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目的是严厉打击“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

(原标题:深圳严厉打击“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设四项监管措施)

4月2日,资本邦了解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和深圳市教育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开展“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目的是严厉打击“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

4月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信息显示,从2021年2月起,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联合整治行动聚焦“学位房”违法广告问题,通过采取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严厉的处罚、更加有效的措施,发挥部门联动优势,严厉打击“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527家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广告的监测,涵盖7份报纸、23个电视频道、8个广播频率、38家自设网站、19个APP、218个微信公众号、213个移动网页、1个移动新闻门户;市、区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和教育行政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预售楼盘开展联合检查。

同时,市场监管局会同市住建局和教育局召开房地产广告规范整改会议,通报深圳房地产广告存在的问题,敦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广告发布媒体、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公司、互联网平台等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对照法律法规及各项要求开展自查整改。

此外,三部门创设了四项监管措施,包括:

(1)建立预售商品房广告留存报备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将预售商品房广告等宣传资料提交三个部门留存。

(2)建立预售商品房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住建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日常检查中及时互通分享信息,形成信息互通共享的良性工作机制。

(3)建立预售商品房广告联合检查制度,市场监管、住建和教育行政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待售商品房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房地产广告宣传的合法合规和风险提示等。

(4)建立预售商品房学区风险公示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面、真实地宣传介绍学区情况;应当将目前楼盘所处学区情况、未来可能出现的学区变化风险和查询学区、入学政策的途径,通过合理方式在营业场所和官网公示,以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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