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昊华能源被立案调查引投资者索赔 法院打破前置条件已受理索赔诉讼)
昊华能源(601101)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北京金融法院已经受理投资者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提起的民事索赔诉讼。
原告投资者在《民事起诉状》中陈述的案件事实与理由为,昊华能源在未与京东方集团达成书面协议确认将其5.1亿吨注入京东方能源的前提下,导致2015年2月11日发布的《收购 30%股权的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昊华能源提前对 9.6 亿吨煤炭资源量进行账务处理,导致2015年至2018年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上述公告显示,原告投资者赵洁要求判令昊华能源赔偿41962.44元,投资者周静华要求赔偿47166.79元及全部诉讼费用。由于该诉讼案件已被法院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所以公司表示,目前无法判定最终诉讼结果,故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金额。
2020年5月20日,证监会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为由对昊华能源立案调查,北京证监局也同时向公司出具了警示函。截至记者发稿时,证监会对昊华能源的立案调查还在进行中,并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据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介绍,此次,北京金融法院在证监会尚未对上市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下就受理投资者维权案件,打破了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类案件立案受理时,须以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生效的刑事判决认定为前置条件。该举措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将大大推进投资者诉讼维权进程。
刘鹏律师表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在于2019年12月27日前买入昊华能源,并在2019年12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而亏损投资者,均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预征集。
业绩方面,昊华能源在4月26日晚,同时发布《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称,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4790万元,同比下降83.53%;营业收入约为43.62亿元,同比下降21.15%。其中,2020年因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增加公司利润2.38亿元。
而据一季报显示,昊华能源2021年第一季度营收约为13.73亿元,同比增长49.73%;净利润约为1.72亿元,同比增长586.98%;基本每股收益0.14元,同比增长600%。与此同时,昊华能源披露,2021年3月29日,公司收到相关方返还的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30%股权多付款项90548.63万元和相应资金占用费24968.78万元,共115517.41万元。
对于接下来的业绩表现,昊华能源表示,由于煤炭价格现处于较高价位,预计至下一报告期公司利润同比将会有较大幅度增长。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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