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批集中供地52宗 限定溢价率不超10%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丁文婷 2021-04-30 22: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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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首批集中供地52宗 限定溢价率不超10%)

经济观察网 记者 丁文婷 4月30日下午3点,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举办信息交流会,预告了第一批52块住宅用地集中出让信息,并介绍了新限价竞价规则,吸引了近300家房企围观。

上海将在5月第三周(5月17日-5月20日)发布今年第一批住房用地集中出让公告;而第二、三批住宅用地将分别在8-9月、10-11月集中出让。

第一批推出的地块重点分布于青浦、松江、嘉定、奉贤、南汇临港5大新城以及外围轨交沿线,具体来看,浦东新区4幅,徐汇区、静安区、普陀区、杨浦区各1幅,闵行区、宝山区各6幅,嘉定区、崇明区各3幅,金山区2幅,松江区7幅,青浦区5幅,奉贤区8幅,临港新片区4幅,共计250.85公顷。

据了解,上海市全年住房用地的计划供应量将持续增加,并将进一步加大郊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五大新城供应力度。

早在今年3月,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管理的通知》,明确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实行限价竞价。

上海市第一批集中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也将在原有招挂复合出让、自有资金监管等土地交易规则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限价竞价规则。

新竞价规则主要是:在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下,合理设定地块起始价格、中止价和最高报价。

竞价方式由原举牌竞价调整为“举牌竞价+一次书面报价”,即先进行举牌竞价,举牌竞价未达到中止价的,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举牌竞价达到中止价时,交易转入一次书面报价。一次书面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报价,并以最接近一次书面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上海市第一批次最高报价一般限定为起始价的110%。这也意味着,即使进入了书面报价阶段,企业给出的书面报价也不得超过最高报价,即溢价率不超过10%。

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方面表示,新的竞价规则将价高者得调整为限地价下的相对价高者得,是上海“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的有力措施,进一步深化了本市房地产调控“一城一策”工作,有利于促进上海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为进一步促进交易主体诚信自律、保障市场良性竞争,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预告内容中还包括了规范“同一申请人”概念、合理确定投资决策主体、加强出让履约监管等。

根据此次公布的交易规则,同一名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交易申请(含联合申请),自然人及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的母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非控股股东或非实际控制人除外),也视为同一申请人。这也杜绝了一家企业主体使用多个“马甲”抢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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