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永林业绩扭亏并申请摘帽 律师表示利于后期投资者索赔)
5月11日,*ST永林(000663)公告称,公司将向深交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据上述公告显示,2020年公司完成木材销售9.37万立方米,同比增加109.15%。木材销售坚持“款到发货”原则,全年无销售欠款发生,木材销售实现净利润约 为2290万元。同时,2020年,公司通过出售公司股权及处置闲置资产产生收益约为1.1亿元;公司收到政府土地复垦补偿收益1282.6万元。而且,公司目前不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因此,公司将向深交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此外,据*ST永林此前披露的年报、季报显示,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81亿元,同比下降17.3%,降幅较去年同期扩大;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8.3万元,上年同期为-2.4亿元,同比扭亏为盈。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949.2万元,同比增长10.6%;归母净利润1483.9万元,上年同期为-1630.8万元,同比扭亏。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ST永林业绩趋于向好,利于后期投资者索赔。
此前,*ST永林于2021年2月22日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无正式处罚下发。
目前尚不清楚*ST永林被调查的具体原因,但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ST永林一旦因虚假陈述而受到处罚,受损投资者即可向公司提起索赔。刘鹏律师表示,现阶段*ST永林索赔条件暂定为,于2021年2月22日(含当天)之前买入*ST永林股票,并在2021年2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预征集,最终索赔适格条件将根据证监会的处罚文件进行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5月6日*ST永林发布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算是近期另一则好消息。2021年4月29日,*ST永林收到《民事判决书》,安吉县人民法院最终认定,*ST永林的控股子公司福建永林家居有限公司与浙江艾玛家居有限公司、王正丰签订的《关于预付款的协议》和相关系列购销合同,系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有效。一审判决被告王正丰对浙江艾玛家居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永林家居4522.21万元预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对此,*ST永林表示,鉴于被告方是否上诉不确定,因此公司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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