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榕泰及相关责任人被罚金额超千万元 受损投资者可尽早参与索赔诉讼)
5月14日,ST榕泰(600589)发布了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行政处罚正式落地代表着ST榕泰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诉讼的开启,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st榕泰索赔。
根据公告显示,广东证监局查明,ST榕泰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为以下三项:一、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二、2018年年度报告、 2019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关系;2019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澄清公告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三、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其中,公司2018年度通过虚构销售回款虚增利润1224.69万元。2019年度通过虚构销售回款虚增利润 3124.23万元、通过虚构保理业务虚增利润1177.99万元,合计共虚增利润4302.22万元。
针对已查明的事实,ST榕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宝生提出了申辩意见。广东证监局经复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决定对ST榕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杨宝生给予警告,并处以330万元罚款;对财务总监及其他13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至160万元不等的罚款。以上处罚款金额累计近1500万元。这是自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实施以来第一家被罚金额累计超过千万元的上市公司,该案件也成为首个被罚金额突破60万元限制的典型案例。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此前的4月30日,ST榕泰发布公告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因为其认为公司在项目投资决策、客户信用评价和应收账款催收、资金管理、存货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由于上述缘由,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广东榕泰”变更为“ST榕泰”。
刘鹏律师表示,ST榕泰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又遭受超过千万元的行政处罚,这些消息对于投资者来说无疑都是不利的,建议受损投资者尽早参与索赔诉讼。鉴于证监会正式罚单已下达,ST榕泰索赔区间目前确定为:于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间买入,且于2020年5月22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征集。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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