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立案受理投资者诉ST冠福索赔案 参与维权正当时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李彦 2021-05-19 0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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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院已立案受理投资者诉ST冠福索赔案 参与维权正当时)

5月17日晚,ST冠福(002102)再次发布《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目前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冠福”。

其中,据上述公告显示,ST冠福为同孚实业发行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私募债提供担保,近期因同孚实业自身资金紧张,其所发行的私募债已出现逾期且未兑付的情形,并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公司为妥善解决与投资者之间的纠纷,与同孚实业私募债项目相关债权人及其他相关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和解。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和509名债权人(共计660笔业务)达成和解。

ST冠福表示,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在2018年对控股股东的违规事项及为同孚实业担保的私募债项目计提了坏账损失或预计负债,此次签署和解协议,公司将在当期冲回多计提的预计负债,预计增加公司47.08万元的利润,具体数据以审计机构确认的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ST冠福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新区法院”)签发的《民事判决书》。此前,同孚实业因资金短缺向晋泰投资公司进行借款,而ST冠福控股股东林文昌隐瞒公司董事会,擅自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向晋泰投资公司出具《担保书》,约定由上海五天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因借款期限届满,同孚实业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晋泰投资公司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诉讼。

在第一次诉讼中,二审法院上海一中院驳回了晋泰投资公司要求上海五天对同孚实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上诉请求。随后,晋泰投资公司以法院在案件中并未对保证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进行释明,对上海五天另行提起诉讼。此次浦东新区法院对该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上海五天对案外人同孚实业还款义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ST冠福表示,公司已在2018年度对控股股东违规的上述事项计提了坏账损失或预计负债,根据上海一中院《民事判决书》,驳回晋泰投资公司要求上海五天对同孚实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的责任,公司已在2019年度冲回已计提的预计负债1517.82万元。本次浦东新区法院的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尚未依法生效,上诉期内若当事人未提起上诉请求或最终维持原判,公司需重新计提预计负债减少当期利润1063.44万元。

业绩方面,4月27日,ST冠福发布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公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88亿元,同比增长55.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15.47万元,同比下降36.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714.14万元,同比增长80.11%。

同时ST冠福还披露了投资者索赔诉讼的情况。因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导致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此引发投资者向公司诉讼及索赔。截至3月31日,投资者以“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要求赔偿投资损失的涉案金额共计7.81万元。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ST冠福的违法事实已被证监会确认,因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在2017年8月22日至2019年1月20日期间买入ST冠福(002102),并在2019年1月21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判定为准。

记者从刘鹏律师处了解到,日前ST冠福投资者索赔案件已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正等候正式开庭审理。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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