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买康巴赫锅获三件套“赠品没标识质量不过关”)
李女士发现,通过官方旗舰店购买的康巴赫锅具获得的赠品,缺“食品接触用”和不锈钢类型标识,她通过测定液对比色谱发现,赠品为201不锈钢,无法安全使用。
5月10日,李女士通过天猫康巴赫家居旗舰店购买了一款“康巴赫悦厨双面炒锅”,并赠送了不锈钢铲、汤勺和刀具三件套,订单信息显示,商品价格总计549元,优惠150元,实际支付399元。
消费者仔细查看赠品后发现,产品上均没有“食品接触用”及不锈钢类型,也无法得知材质是否属于“食品级”,于是询问天猫店铺客服。客服回复称,“这款悦厨版炒锅锅身采用316L不锈钢,属于公认健康材质,广泛应用于手术刀、医疗器械的使用,精炼净化更健康。”并明确表示,赠品就是不锈钢材质的。
李女士搜索网络发现,市场上最常见的不锈钢材质,分为304、316和201三种。304是国际公认的首选食品级不锈钢材质,具有很好的防锈、防腐蚀性能;316的耐腐蚀性能更强,然而价格更昂贵,虽然这两种不锈钢也会在使用时析出一部分金属离子,但是含量极低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符合国家的食品级标准。而201材质的不锈钢,本是用来制作工业用品的不锈钢材料,但有些不良商家为了节约成本,会选择使用201不锈钢来假冒304不锈钢。
带着质疑,李女士计划通过观察测定液在溶解所测钢的过程中产生的颜色变化,来测定或区分所测钢的一些情况。市场上用电池的测定液有很多种,如“Mo2、低Ni、Ni2、Ni4、Ni6、Ni8、Ni14、Ni20、Ni40、Ni60”等,有的产品在标识上用“N”代替“Ni”。不锈钢表面的“颜色变化”往往与所测钢中的镍(Ni)、钼(Mo)、锰(Mn)等特定元素有关。通过观看测定液滴在不锈钢表面后颜色的变化,再比照色谱进行区分。
这些测定液单独使用或配合使用可以测定钢中镍(Ni)、钼(Mo)、锰(Mn)等相应元素的大致含量(百分比),然后可比照有关标准含量来区分钢的真假优劣。
一般来说,四个标准颜色对应四种不锈钢牌号。其中,201对应深红色,202对应红色,301对应浅红色,304对应无色或淡黄色。这些颜色是指用该测定液对相应钢种做试验时分别呈现出的颜色。
李女士网购了“Ni8”测定液,按照测定液的说明书,先将适量的“Ni8”药水滴在干净的赠品钢表面上,然后将有充足电量的专用电池的正极接钢板,负极接上钢表面上的药珠,几秒钟后停止通电以观察钢表面上药珠的颜色变化。她对赠品进行检测发现,赠品钢产品均变红,她由此判定,康巴赫赠送的蒸屉及铲勺刀三件套所用材质为201不锈钢。
法律人士表示,“赠品作为商业赠与行为,实质上是一种附带条件的赠与行为。买方通过先行购买卖方商品,且支付对等的价格后,享有取得赠品的权利。附赠行为与销售行为本身密不可分,本质上仍是一种有偿买卖的法律关系。商家的赠品也是商品,赠品的质量不合格,责任当然不能免。”
在民法典中,第六百六十二条明确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
据了解,一般来说,锅具和赠送的三件套符合GB480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的材质就可以使用。根据GB9684-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要求,食品用不锈钢制品应在产品或最小销售包装上标识“食品接触用”及不锈钢类型。
李女士的投诉中,她不满意“康巴赫”三点,“康巴赫算得上网红锅具了,赠品为何与购买产品标准不一,为何没有‘食品接触用’标识和不锈钢的类型,为何测定液显示为红色。”李女士说,一般使用用来制作工业用品,牌号为201、202不锈钢,它们的耐腐蚀性不如304不锈钢,在使用的过程中更易腐蚀,而表面腐蚀的制品将会有更多金属离子迁移至食品中的风险。
市场监管部门也曾明确表示,商家在销售食品用不锈钢制品时,应向生产企业索取产品符合GB9684-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的检验报告,同时注意产品标识的规范性。中国质量万里行提醒,消费者尽量选择较为正规的途径购买,并注意产品上是否注明“食品接触用”和不锈钢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