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潜股份处罚总金额超千万元 投资者需及时依法主张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李彦 2021-06-01 0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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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潜股份处罚总金额超千万元 投资者需及时依法主张索赔)

中潜股份(300526)近日发布公告称,5月28日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至此,中潜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由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调查完毕。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公司被罚意味着投资者可向公司提起索赔诉讼。

经查明,中潜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收购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披露的相关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等。

其中,中潜股份2019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37287122.50元,虚增营业成本11542807.38元,导致营业利润虚增25744315.12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2.08%。2019年度,中潜股份与中天装备、惠州雅妍共发生经营性关联交易37100264.72元,占中潜股份2018年期末净资产的6.78%。中潜股份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情况。

另外,在收购大唐存储项目时,中潜股份披露标的公司“大唐存储也是国内少数掌握商用最高安全等级国密商用算法芯片技术的公司”。经查,该商业最高安全等级国密商用算法芯片技术的所有权不属于大唐存储,大唐存储需经授权使用并支付授权费。因此,公告中关于大唐存储掌握商用技术情况的描述不严谨,夸大了标的公司大唐存储的技术优势,严重影响投资者对收购事项及标的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趋势的判断,构成误导性陈述。

基于上述涉嫌违规事实,证监会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中潜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张顺、时任总经理、董事仰智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150万元的罚款。合计拟罚款总金额为1540万元。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一旦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损失。刘鹏律师表示,中潜股份索赔区间可基本确定为,凡是于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10月2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0年10月21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待证监会处罚决定书落地后,律师将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索赔诉讼。

值得注意的还有,中潜股份实际控制人仰智慧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于2020年12月11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同日,仰智慧辞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职务。仰智慧辞职后,中潜股份高层频繁变动。仅2021年年初至今,中潜股份已有三名核心高管辞职,包括董事长张顺、财务总监张瑞燕及副总经理黎启飞。

此外,中潜股份业绩表现也不佳。根据财报显示,2016年至今,中潜股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除2019年增长9.81%外,其余年份均为下滑。2020年公司业绩更是出现大幅亏损,公司2020年全年营业收入约为1.71亿元,同比下降66.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2.35亿元,同比下降1492.31%。根据最新一季报显示,中潜股份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658.07万元,同比下滑8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亏损1521.45万元,同比下降13.72%。

刘鹏律师表示,投资者需密切关注中潜股份相关风险,及时依法主张索赔。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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