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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就《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强调风险为本,增强处罚惩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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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央行就《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强调风险为本,增强处罚惩戒性)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下称《反洗钱法》)修改工作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央行发布《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以下六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反洗钱的概念和任务;强调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完善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和配合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完善反洗钱调查相关规定;增强反洗钱行政处罚惩戒性以及其他修改内容。

值得关注的是,反洗钱不仅包括预防洗钱犯罪,还包括遏制洗钱相关违法活动。不仅金融机构需要履新反洗钱义务,特定非金融机构在从事特定业务时,也应当参照金融机构的相关要求履行反洗钱义务。与此同时,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应当配合反洗钱调查、依法履行巨额现金收付申报等反洗钱要求。

完善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增强行政处罚惩戒性

草案意见稿完善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和配合反洗钱工作的要求。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相比于《反洗钱法》,草案意见稿明确指出了特定非金融机构的范围,同时对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要求更加具体、更加细化。

其中,特定非金融机构是指:(一)提供房屋销售、经纪服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房地产中介机构;(二)接受委托为客户代管资产或者账户、为企业筹措资金以及代理买卖经营性实体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三)从事贵金属现货交易的贵金属交易场所、贵金属交易商;(四)其他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洗钱风险状况确定的需要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

草案意见稿明确特定非金融机构在从事特定业务时,应当参照金融机构的相关要求履行反洗钱义务。第三条要求,“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等反洗钱义务。”

同时,明确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客户尽职调查和反洗钱调查、依法履行巨额现金收付申报等反洗钱要求。草案意见稿第三十五条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配合客户尽职调查的,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有权限制或者拒绝办理业务,并根据情况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另一个需要关注的是,草案意见稿增强反洗钱行政处罚惩戒性,调整法律责任中关于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提高违法责任与处罚的匹配程度。具体来看,将“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政策”和“未按照规定执行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等违法行为纳入处罚范围;完善反洗钱处罚类型,增加警告处罚;增加对其他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记者对比发现,《反洗钱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主要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纪律处分、罚款、相关人员取消任职资格或禁止从事相关工作;草案意见稿再次基础上增加了警告、相关机构限制或禁止从事相关业务等,行政处罚信息还将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反洗钱监管从规则为本过渡到风险为本

草案征求稿的说明详细指出了《反洗钱法》修订的必要性。一方面,修订《反洗钱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随着反洗钱工作形势不断变化,反洗钱监管从规则为本过渡到风险为本,反洗钱的义务内容已经由反洗钱扩展到反恐怖主义融资、防扩散融资。而现行《反洗钱法》相关规定存在的空白和不足,包括洗钱上游犯罪类型范围狭窄、监管处罚规定粗略、缺乏对单位和个人的反洗钱要求、受益所有人制度空白、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制度不完善等,制约了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两会期间多位金融系统的代表和委员就《反洗钱法》的修订提出了不少建议。如,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提出,现行《反洗钱法》存在反洗钱定义范围存在局限,反洗钱义务规定不全面等问题,并建议明晰反洗钱定义、强化部门间反洗钱协作机制、完善反洗钱义务相关条款、完善反洗钱行政调查和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增强反洗钱执法震慑力。从此次草案意见稿来看,上述建议内容均有所体现。

另一方面,修订《反洗钱法》是防控金融风险的必然要求。各种金融乱象是金融风险发生的重要诱因,只有抓住资金流向才能抓住金融乱象的根本,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新时代的反洗钱工作需要围绕追踪资金向纵深发展,通过构建金融系统预防体系、完善洗钱风险管控制度等,有效追踪资金,防控金融风险。《反洗钱法》是我国反洗钱工作的基础性法律,要在反洗钱领域深入构建金融风险防控体系,需要修订《反洗钱法》。

修订《反洗钱法》是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深度参与全球治理的必然要求。目前,国际社会已经建立一套完整的反洗钱标准,涉及领域不断扩展,涉及内容更加复杂,反洗钱标准也成为经济金融领域的重要国际规则。完善我国反洗钱工作制度,有助于推进我国金融业双向开放、深度参与全球治理。

据了解,除推进《反洗钱法》修订工作之外,央行2021年的反洗钱工作重点还包括大力加强反洗钱协调机制建设,提升各部门反洗钱工作合力;积极实施风险为本反洗钱监管,提升反洗钱监管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反洗钱调查和监测分析优势,有效打击洗钱犯罪及各类上游犯罪;积极参与国际反洗钱治理,稳步推进FATF互评估后续整改;切实加强反洗钱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等多个方面。

(作者:边万莉 编辑:马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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