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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理财丨传内地投资者参加“跨境理财通”或无需赴港,可在内地银行见证开户

(原标题:跨境理财丨传内地投资者参加“跨境理财通”或无需赴港,可在内地银行见证开户)

值得留意的是投资者在同一时间只可拥有一个投资账户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开通在即,6月7日,市场消息指内地投资者或无需赴港、仅在内地就可开通相关投资账户。上述消息或将由香港金管局择日宣布,将极大便利内地投资者参与“跨境理财通”。

内地客户无需赴港开通银行理财账户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于今年5月7日公布,并在5月28日前完成了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工作。

市场消息指出,香港金管局将向银行提供相关的指引,其中一项内容是,内地投资者可在当地银行见证下,于香港银行开立“南向通”的投资户口,毋须亲自来港开户;但香港人通过“北向通”投资内地理财产品,仍须亲自北上开户。

通过“跨境理财通”,预计内地客户可以南下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将包括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外币存款、获香港证监会认可及在香港注册的基金及适宜零售投资者的债券,不能投资结构性存款,如有可换股成份的债券,可投资的债券种类则要视乎发行人的风险程度。

市场评论认为,受疫情拖累,内地和香港仍未完全恢复通关,“跨境理财通”、“南向通”的内地客户,可通过当地银行见证开立香港银行的投资账户,可带来方便,预料将积极促进产品的发行流通。

只可拥有一个“投资账户”

此前发布的意见稿提到,“理财通”投资者须开立汇款户口及投资户口,例如香港A银行与内地B银行“一挂一”,从“北向通”的角度,香港银行为汇款银行,内地银行属代销银行,相反亦然。

值得留意的是投资者在同一时间只可拥有一个投资账户,例如“北向通”投资者在港A银行设立汇款户口,投资内地B银行代销的产品,若发现内地C银行的产品吸引而有意买入,则要先把B银行的投资全部赎回,同时所有资金要汇返,解除汇款户口与投资户口的资金闭环汇划关系,才可投资另一家代销银行的理财产品。

目前,仍然有待经过公众咨询后的《实施细则》版本确认上述消息。

(作者: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江月 编辑:陈庆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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