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拖欠665万广告费 汉能光伏被朗知传媒告上法庭)
继多次被限制高消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之后,北京汉能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汉能光伏”)因拖欠665万广告费再度被告上法庭。
近日,由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该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开庭当日,原告北京朗知网络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朗知传媒”)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到庭参加讼诉并提交相关证据,被告汉能光伏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任何证据。
朗知传媒称,2019年5月8日,双方签署《汉能2019年度营销传播服务合同》(下称《服务合同》),约定朗知传媒为汉能光伏提供2019年度产品营销及整合营销传播项目公关服务。截至2019年7月,朗知传媒共完成《服务合同》项下的20个项目,均已通过汉能光伏验收确认,季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汉能光伏未支付相应费用。
进而朗知传媒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汉能光伏支付广告费664.97万元并支付利息;2.判令汉能光伏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3.25万元;3.判令汉能光伏支付诉讼财产保全受理费5000元、诉讼财产保全保险费2.14万元。
法院根据朗知传媒提供证据、辩词查明相关事实,对其各项诉讼请求均予支持,最终判决如下:
一、被告汉能光伏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朗知传媒广告发布费664.97万元并支付利息;
二、被告汉能光伏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朗知传媒违约金33.25万元;
三、被告汉能光伏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朗知传媒保全费5000元、诉讼财产保全保险费2.14万元。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汉能光伏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09万元,亦由被告汉能光伏负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目前,该案件处于首次执行阶段,2021年5月7日汉能光伏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40.14万元;同年5月25日,汉能光伏法定代表人陈某被限制高消费。
据天眼查显示,汉能光伏已经64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所有案件均未履行,383次被限制高消费,80次被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总金额近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