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修改安全生产法9月起施行 特大事故最高罚1亿)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6月1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这部法律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6月11日,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以达到1亿元。
首先,罚款金额更高。这次修改普遍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就大家关注的事故罚款,由现行法规定的20万元至2000万元,提高至30万元至1亿元;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事故罚款数额由年收入的30%至80%,提高至40%至100%。
同时,处罚方式更严。比如,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由现行法规定的先责令整改,拒不整改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修改为,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以按日连续计罚,拒不停产整顿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此外,惩戒力度更大。加大了对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和公开力度,增加了加大执法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通过“利剑高悬”,有效打击震慑违法企业,保障守法企业合法权益。
据了解,现行的安全生产法于2020年制定,2009年和2014年进行过两次修改,今年是第三次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出台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从历史最高峰2002年的约14万人,降至2020年的2.71万人,下降80.6%;重特大事故起数从最多时的2001年的140起下降到2020年的16起,下降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