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通发展主业低迷“搞钱”积极 5亿套现操作一波三折惹关注)
《投资者网》乔锐
自4月10日披露年报以来,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通发展”,600246.SH)股价的走势或许就连公司自己都没想到。
虽然公司在2020年实现了23.55%的营收增幅,但净利润却仅7574万元,同比下滑多达87.73%;到了2021年一季度,万通发展更是由盈转亏,2447万元的净亏损代表着近5.3倍的同比降幅。
但从年报到季报公布这段时间,公司股价却接连上扬,截至2021年7月5日,净利润大幅收缩的万通发展在短短三个月时间,在二级市场一度录得近三成的股价增长。究其原因,还要从一份公司股份回购公告说起。
53%溢价率催动股价大涨?
7月1日,万通发展披露,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145.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2%,购买的最高股价为 8.48 元、最低价为 5.92 元,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76亿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该次股份回购起始于1月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简称“回购议案”),公司公布拟以不超过 10.93 元的股价,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且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将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至此,回购议案拟不低于1.5 亿元、不超过3 亿元的回购资金已用近2.76亿元,也就是说历时约半年后回购计划接近尾声。
公司称,此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同时,公告也指出,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结果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虽尚未有定数,但公司此次回购股份确实对其在二级市场股价产生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值得留意的是,万通发展披露回购议案当日的股价仅为7.14元,换句话说,公司回购议案中10.93元的股价回购上限较此有53.08%的溢价率。
就后续股份转让等安排,《投资者网》致函万通发展问询,并未得到公司回应。
“新万通”转型之路承载压力?
根据公司于4月10日及4月30日相继披露的2020年年报及2021年一季报来看,其主营业务发展并不理想。
2020年,公司实现营收13.62亿元,虽有23.55%的增幅,但净利润仅7574万元,较上年同期有87.73%的下降。根据东方财富数据,其净资产收益率(加权)仅0.66%,净利率则为5.56%;2019年同期,两项数据分别为8.11%及55.96%。
万通发展喊出了“新万通,新赋能,新发展”的整体发展战略口号,称将以原有地产业务为核心载体,升级“产城融合”,文化消费赋能“新城市”空间,数字科技赋能“新基建”,积极开拓地产+N 的多元化产业生态运营模式,致力于成为面向未来的城市更新运营商。
“新万通”转型的重要一步,便是其对老本行的重新定位,公司称“坚定战略转型,2020 年传统房地产开发及销售业务战略性收缩,未做增量房地产开发业务”。
仅就最新业绩表现来看,“新万通”的转型之路似乎面临了不小的压力。
根据公司2021年一季报,期内实现营收2.71亿元,同比增长24.15%,相较上年末的净利润萎缩,其一季度更是录得2447万元的亏损,降幅超过5.3倍,归母净利润更是出现了13.15倍的同比下降。期内,万通发展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为-0.31%,与2020年同期的0.03%相比略有下降;毛利率则仅有37.88%,与2020年一季度及2020年全年的55.26%及46.88%相比都下滑明显。-9.02%的净利率更是较2020年末下调了近14个百分点。
观察“新万通”于2020年及2021年的业绩可见,其转型似乎并不太顺利,但令人称奇的是,公司股票不跌反涨。一位关注万通发展的基金从业人士向《投资者网》表示,万通发展现阶段不像是曾经的老牌房企,更像是一家在资本市场寻找机会的投资公司。
股权出让缘何一波三折?
除了在回购议案中,万通发展对自家股价展现出的信心之外,一波5亿元以上的套现操作也使公司在2020年年报、2021年一季报相继呈现出净利润折戟的情况下,股价依旧上涨。
6月8日,万通发展发布公告称,其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北京万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万置公司”)的全部股权,拟作价6.3亿元转让给开普方熙(北京)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方熙控股”),股权转让价款将根据协议约定进行调整。交易完成后,万通发展预计实现至少5亿元的投资收益,是2020年公司全年净利润的6.6倍之多。
不过,万通发展与方熙控股的“蜜月期”仅维持了七天。
6月15日,万通发展披露称,在未按期分笔收到方熙控股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后,根据《股转协议》及《框架协议》的相关约定,先后向其发出《敦促履约通知函》及《合同解除通知书》。方熙控股已向公司发送回函确认收到解除通知的事实并认可其存在违约行为,虽其对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不予认可,但在方熙控股违约情况下,按照协议约定公司单方解除合同已产生法律效力。
就在万通发展与方熙控股“闪离”的同时,万通发展又快速找到了下家。公司同日公告,拟以同样的对价将旗下万置公司股权转让给湖州融汇嘉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融汇嘉恒”)。关于刚刚解除的前述交易,万通发展称“本次交易存在因与前次交易对手方方熙控股解除合同事由而进入仲裁等法律程序的可能性,不排除会对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一定影响”。
根据万通发展与方熙控股此前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方熙控股未能按时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本应当由方熙控股在协议签署后首个工作日内向共管账户(以账户设立完毕为前提)支付 3000 万元,并于协议签署后 3 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至等于股权转让价款的 20%的款项。
协议中提到,若方熙控股未能按协议约定支付任一期股权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方熙控股应按延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万通发展支付违约金。若在方熙控股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后,非因万通发展原因拒绝受让标的股权或拒绝支付后续股权转让款,则万通发展有权解除协议,若方熙控股未能在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足额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则万通发展亦有权解除协议;若万通发展按照前述约定解除协议,协议于万通发展发出解除通知书之日起被解除,方熙控股应向万通发展支付金额等于股权转让价款的 20%的违约金,万通发展有权直接自方熙控股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中扣收前述等额的违约金。
有关解约责任的条款成为了万通发展与方熙控股未来可能对簿公堂的催化剂。在协议中并没有详细规定万通发展在未受到第一期转让款后的单方面解约权利,这或许也是方熙控股认可其存在违约行为,但对万通发展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不予认可的原因之一。
对于方熙控股来说,签署6.3亿元的转让合同后,却在一周之内未能支付3000万元的首期款项,其中原因也耐人寻味。就此,《投资者网》致电方熙控股问询,但公司表示不能透露相关信息。
知名维权律师宋一欣向《投资者网》表示,仅根据现有信息来看,若双方具体协议中未就前述情形进行规定,万通发展此次单方面解除协议或将面临争议,“假若双方进入法律流程,或许对新的股权受让方融汇嘉恒也将造成相应影响。”(思维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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