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人民银行:6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301.56万亿元,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17.74万亿元)
智通财经APP获悉,7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社会融资规模相关统计数据报告。数据显示,经初步统计,6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301.56万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84.54万亿元,同比增长12.6%。此外,2021年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17.74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少3.13万亿元,比2019年同期多3.12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2.94万亿元,同比多增6135亿元。
以下为原文
2021年6月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统计数据报告
初步统计,6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301.56万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84.54万亿元,同比增长12.6%;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为2.32万亿元,同比下降7%;委托贷款余额为10.93万亿元,同比下降2.6%;信托贷款余额为5.64万亿元,同比下降22.9%;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3.5万亿元,同比下降5.8%;企业债券余额为28.58万亿元,同比增长6.7%;政府债券余额为48.5万亿元,同比增长16.8%;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为8.74万亿元,同比增长15%。
从结构看,6月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1.2%,同比高0.9个百分点;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余额占比0.8%,同比低0.1个百分点;委托贷款余额占比3.6%,同比低0.5个百分点;信托贷款余额占比1.9%,同比低0.8个百分点;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占比1.2%,同比低0.2个百分点;企业债券余额占比9.5%,同比低0.4个百分点;政府债券余额占比16.1%,同比高0.8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余额占比2.9%,同比高0.1个百分点。
注1: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余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2:2019年12月起,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将“国债”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与原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合并为“政府债券”指标,指标数值为托管机构的托管面值;2019年9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中的“企业债券”统计,将“交易所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纳入“企业债券”指标;2018年9月起,人民银行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2018年7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方法,将“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和“贷款核销”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在“其他融资”项下单独列示。
注3:文内同比数据为可比口径。
2021年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数据报告
初步统计,2021年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17.74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少3.13万亿元,比2019年同期多3.12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2.94万亿元,同比多增6135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增加2281亿元,同比少增1201亿元;委托贷款减少1145亿元,同比少减1161亿元;信托贷款减少7239亿元,同比多减5944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53亿元,同比多减3916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1.49万亿元,同比少1.87万亿元;政府债券净融资2.45万亿元,同比少1.34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4955亿元,同比多2494亿元。6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3.67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2008亿元。
从结构看,上半年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73%,同比高13.9个百分点;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占比1.3%,同比低0.4个百分点;委托贷款占比-0.6%,同比高0.5个百分点;信托贷款占比-4.1%,同比低3.5个百分点;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占比-0.03%,同比低1.9个百分点;企业债券占比8.4%,同比低7.7个百分点;政府债券占比13.8%,同比低4.4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占比2.8%,同比高1.6个百分点。
注1: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2:2019年12月起,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将“国债”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与原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合并为“政府债券”指标,指标数值为托管机构的托管面值;2019年9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中的“企业债券”统计,将“交易所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纳入“企业债券”指标;2018年9月起,人民银行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2018年7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方法,将“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和“贷款核销”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在“其他融资”项下单独列示。
注3:文内同比数据为可比口径。
本文选编自“中国人民银行”,智通财经编辑:庄礼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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