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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仁健: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已经十分迫切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李莎 2021-08-04 12: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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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唐仁健: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已经十分迫切)

目前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从种业自主创新中挖潜力、要增量。

种子是保障粮食安全的“两个要害”之一。

“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是对种业创新者核心利益的最大保护,是对增强我国种业竞争力的最大激励,是对打好种业翻身仗、推进种业振兴的最大支持。”7月31日,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在《农民日报》上发布署名文章谈到。

唐仁健明确,从工作实践看,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有力支撑了粮食增产丰收;从未来发展看,夯实粮食安全的种业根基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从当前问题看,开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已经十分迫切。

唐仁健指出,启动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要在制度、操作等层面多管齐下,从法律法规、执法监管、审定制度、标准体系等方面多措并举,力争从根子上解决老问题、啃下硬骨头。

良种对粮食增产贡献率超45%

“没有严格的品种保护,就没有良种创新的好成果,也就没有粮食连年增产丰收的好局面。”唐仁健说。

目前我国水稻、玉米、小麦等主导品种中,70%以上都是保护品种,推广面积居前十位的品种中近80%也是保护品种,“郑单958”、“济麦22”等一大批自主选育、综合性状良好的新品种更新换代,为粮食节本增产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测算,良种对我国粮食增产的贡献率超过45%。

唐仁健指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紧紧抓住知识产权保护这个关键,推动种业这个要害取得突破。

当前,我国粮食安全的基础还不稳固,粮食供求紧平衡的局面还会越来越紧。在耕地、水等资源日益趋紧的前提下,要稳步提升粮食产能,只能走创新驱动的路子。“目前,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从种业自主创新中挖潜力、要增量。”唐仁健表示。

种业侵权纠纷案件占比超80%

“培育一个新品种周期长、成本高,很不容易,换个包装、套个牌,就把花了很大功夫、花了很大代价培育出的品种轻而易举地盗走了”,唐仁健表示,长此以往就没有人去创新、去选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

据统计,从2016年到2020年,全国法院审结涉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从66件增加到252件,其中侵权的纠纷案件占比就超过了80%。

唐仁健指出,这些侵权行为之所以存在,一方面是利益驱使,不法分子存在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也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的原因,保护手段还不多、还不够硬,特别是种子侵权取证难、执法难、违法成本低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从当前问题看,开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已经十分迫切。唐仁健明确,整治行动的当务之急是开展全面摸排检查,找准问题所在。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关键时节,对种子基地、企业和市场开展全面彻底的检查,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唐仁健说。

解决种子同质化和仿种问题

“要严格品种管理,下功夫解决同质化和仿种子问题。这两方面问题,各方反映最为强烈,要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唐仁健表示,要在严查严打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品种管理制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

具体而言,要从提高品种审定标准和开展已登记品种清理两方面发力。

在提高品种审定标准方面,唐仁健指出,针对品种同质化问题,聚焦分子检测位点差异、产量和抗性等重点指标,加快修订审定标准,大幅提高审定门槛。同时,将对绿色通道、联合体试验和引种备案等开展回头看,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在开展已登记品种清理方面,唐仁健表示,针对非主要农作物仿种子问题,去年底以来,农业农村部以向日葵为切入点启动了登记品种清理工作,对经分子检测发现的近似品种进行劝退,已公告撤销了269个品种。下一步,农业农村部还将进一步加大已登记品种清理力度,对于经检测没有位点差异、且申请者不主动提出撤销登记的,依法依规撤销登记。

探索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

“与国际先进水平比,我国种业原始创新不足非常明显,很多都是修饰改良、模仿育种,亟需在法律层面提高保护水平,建立起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遏制种业创新低水平重复。”唐仁健指出。

实质性派生品种是对原始品种进行简单修饰后育成的衍生品种,1991年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提出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派生品种可以申请获得品种权,但是在生产销售时要征得原始品种权人同意,并按合同约定给予商业回报。

目前,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的77个成员中,68个已经建立了相应制度。唐仁健表示,与国际先进水平比,我国种业原始创新不足非常明显,很多都是修饰改良、模仿育种,亟需在法律层面提高保护水平,建立起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遏制种业创新低水平重复。

唐仁健指出,今年全国人大已经启动《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内容的修改工作,其中一个重点就是要研究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延长保护链条,扩大保护范围,加大赔偿力度。后续,农业农村部将配合有关方面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建立起更为完善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作者:李莎 编辑:周上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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