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证监会就修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部分条款征求意见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21-08-06 19:59:5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监会拟对《特别规定》进行适当优化,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安排、投资者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平衡好发行人、承销机构、报价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博弈均衡,提高发行效率。

(原标题:证监会就修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部分条款征求意见)

智通财经APP获悉,8月6日,中国证监会就修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部分条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部分网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入围“抱团报价”,干扰发行秩序等新情况新问题,证监会拟对《特别规定》进行适当优化,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安排、投资者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平衡好发行人、承销机构、报价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博弈均衡,提高发行效率。

原文如下:

证监会就修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部分条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注册制新股发行承销制度,促进买卖双方博弈更加均衡,推动市场化发行机制有效发挥作用,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证监会拟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个别条款进行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建立了市场化的新股发行承销机制,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进行询价、定价、配售,由市场供求决定价格。现行发行承销规则对规范发行与承销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部分网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入围“抱团报价”,干扰发行秩序等新情况新问题,证监会在加强发行承销监管的同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拟对《特别规定》进行适当优化,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安排、投资者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平衡好发行人、承销机构、报价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博弈均衡,提高发行效率。证监会将指导沪深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同步完善科创板、创业板新股发行定价相关业务规则及监管制度,持续优化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

欢迎社会各界对《特别规定》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后发布实施。

本文选编自“中国证监会官网”;智通财经编辑:徐文强。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