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交所持续强化新股报价行为监管)
● 本报记者 黄灵灵
8月12日,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关注到少数网下投资者在报价过程中出现改价频次多、改价幅度大、报价持续高度一致等异常情况。据此,深交所联合中国证券业协会对相关9家网下投资者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对象包括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1家基金公司、1家证券公司及1家财务公司。下一步,深交所将根据检查情况确定后续工作措施。
上半年对11家机构实施专项检查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落地实施以来,深交所不断完善新股发行承销监管工作机制,常态化监测分析识别新股报价异常线索,采取现场检查、监管提醒等措施,持续强化报价行为监管。”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上半年,深交所联合中国证券业协会对11家网下投资者实施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内控制度不健全、定价依据不充分、未严格履行定价改价决策程序等问题,分别采取暂停资格1至3个月、下发警示函等监管措施。同期,针对日常监管发现的网下投资者改价未报备原因等其他不规范操作情形,发出监管工作函9份,谈话提醒19家次。
“平稳有序推进注册制改革,塑造资本市场良好生态,需要市场参与者规范自律、共同努力。”上述深交所负责人称,深交所将持续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按照中国证监会工作部署,持续完善新股发行定价相关规则体系,不断提升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水平;强化监管协作,加大规则执行情况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行为,与市场各方共同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良好的市场生态。
紧盯新股发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从近期监管动作看,部分机构投资者抱团报价的乱象,已引起监管部门高度重视。
8月6日,证监会表示,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部分网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入围“抱团报价”,干扰发行秩序等新情况新问题,证监会在加强发行承销监管的同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拟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进行适当优化。
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安排、投资者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同时删除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价格区间的相关规定,证券交易所同步对相关配套业务规则进行调整,推动市场化机制更有效发挥作用,提高发行效率。
据悉,此次优化是为进一步优化注册制新股发行承销制度,促进买卖双方博弈更加均衡,推动市场化发行机制有效发挥作用,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