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办发文!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吸引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创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13日正式发布,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
其中包括多项重要措施:
简化预算编制。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
加快经费拨付进度。
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提高间接费用比例。
拓展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渠道。发挥财政经费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参与,发挥金融资金作用,吸引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创业。
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
《意见》要求,简化预算编制。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
下放预算调剂权。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再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其预算调增。项目承担单位要统筹考虑现有设备配置情况、科研项目实际需求等,及时办理调剂手续。除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
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
7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其中包括简化预算编制,将预算科目从9个以上精简为3个。将设备费等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并对基础研究类和人才类项目推行经费包干制。
事实上,近年来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持续完善。中办、国办早在2016年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此次《意见》又将预算科目再度精简为3个。
业内人士认为,预算科目的精简、预算调剂权的下放、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等措施,给予了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管理自主权,有利于遵循科研活动规律,适应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调动科研创造的积极性。
《意见》还要求,加快经费拨付进度,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其中,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为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
吸引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创业
《意见》明确,拓展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渠道。发挥财政经费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参与,发挥金融资金作用,吸引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优化科技创新类引导基金使用,推动更多具有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拓宽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渠道,促进基础研究与需求导向良性互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中证君表示,相关政策主要是突出产学研融合和科技应用商用化落地,促进基础研究与需求导向良性互动。这和以前成果导向有区别,在基础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将更加贴近民用。引导企业参与、吸引民间资本,则体现了产学研融合方向,促进科研成果商业化落地。这将进一步推进我国科研融资渠道的多元化。
从资本市场来看,相关政策可能利好军品民用和科研院所类上市公司,未来科研院所将进一步放开科技研发并和民营企业合作,加快科研和商业的结合,加快科研成果落地转化。
截至8月13日收盘,同花顺(行情300033,诊股)深指科研指数上涨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