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久日新材一全资子公司被罚8.475万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等三大行为违法

来源:和讯财经 作者:陈述一 2021-08-19 15:20:1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久日新材一全资子公司被罚8.475万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等三大行为违法)

因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久日新材全资子公司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简称常州久日)被罚款8万多元。作为一家曾经从事危化品生产的企业,常州久日去年曾作为被告之一牵涉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存三大安全生产隐患被罚8.475万元

近日,信用中国发布了一则关于久日新材全资子公司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即﹝苏常坛﹞应急立﹝2021﹞57号。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

该处罚文书显示,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另外,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另外,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危险场所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大型检修等危险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危害风险制定作业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

依据上述规定,对于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金坛区应急管理局对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作出了8.47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天眼查资料显示,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行业归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久日新材2020年年度报告,久日新材于 2014 年 8 月完成对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原名为常州华钛化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并购,支付对价大于常州久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金额 42,025,802.92 元确认为商誉。

去年作为被告牵涉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笔者注意到,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在今年4月27日变更前,其经营范围显示为危化品生产(限《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化工产品制造及销售(工业氯化钠、工业无水硫酸钠、紫外线吸收剂、光引发剂及二苯甲酮、涂料添加剂、水处理聚合氯化铝);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图片来源:天眼查)

另外,据久日新材2020年年度报告,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所排放包括酸性废气等污染物。根据江苏省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 年 4 月 2 日发布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 2020 年常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常州久日被列为 2020 年常州市重点排污单位,涉及类别为大气、土壤。




(图片来源:巨潮资讯网)

尽管从久日新材2020年年度报告来看,报告期内,常州久日不存在因环保问题被处罚的情形,但在2020年却作为被告之一牵涉一起环保污染责任纠纷。

据悉,2020 年 7 月 8 日,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州久日、常州钛华节能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被告”)提起公益民事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二被告清除位于江苏省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朱林大街 8 号被污染土地上的超标污染物,消除被污染土地周边土壤地表、 河流及地下水被污染风险,使土地恢复到被污染前的土地功能或承担上述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包 括制定、实施修复方案的费用和监测、监管等费用;(2)依法判令二被告赔偿被污染土地生态环 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具体损失数额经鉴定机构评估后确定);(3)依法判 令二被告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道歉;(4)依法判令二被告承担检验、鉴定费用、律师费以及原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差旅费、调 查取证费用、专家咨询费用等);(5)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久日新材在上述年报中提及,截至本报告日即2021年4月23日,该案处于一审阶段,尚未确定开庭时间。上述涉案地块是否存在当地环保部门认定的环境违规行为,以及在该地块经营过的企业谁为实际污染行为人,尚无法确定,诉讼案件的结果不确定性较大,故期末本公司未确认预计负债。

(责任编辑:孙谋 )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