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自然资源部:进一步规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21-09-01 10:53:2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9月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的函。

(原标题:自然资源部:进一步规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

智通财经APP获悉,9月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的函。为认真贯彻7月22日国务院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充分信息对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作用。

全文如下: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认真贯彻7月22日国务院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充分信息对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完善公开内容。要严格按照部制定的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样式表格(详见附件)公开信息,准确完整地列出每个住宅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土地面积、开发企业等信息,不得缺项漏项,不得使用名称简称。鼓励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要将拟公开的存量住宅用地逐宗在城区现状底图上清晰标出分布位置,方便查找;现状底图要有明显的区位要素,易于辨识。

二、明晰公开路径。各地要在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住宅用地信息公开”专栏,避免多层嵌套,方便公众查询。

三、按时更新信息。每季度初10日内要完成存量住宅用地信息更新,并作醒目提示。有条件的地区要实现公开信息的月度更新。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1年8月6日

本文编选自“自然资源部官网”;智通财经编辑:黄晓冬。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