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起郑州校外培训机构可陆续有条件复课

来源:中新经纬 2021-09-28 11: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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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0月11日起郑州校外培训机构可陆续有条件复课)

中新经纬9月28日电 “郑州发布”微博28日消息,郑州市教育局透露,从10月11日起,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郑州现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可以恢复线下培训。

“郑州发布”微博截图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的通知》,郑州此次复课对象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现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或未申请验收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复课。

“郑州发布”称,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一律不得复课。其他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复课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管理” 和疫情防控属地管理的要求,由相应主管部门或各开发区、区县 (市)安排部署。

据介绍,此次复课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后仅限2021年7月31日前已缴纳费用且消费未清零的学生,在未重新审核登记和新的收费政策出台前,此类培训机构不得收取新的课时费和招收新生。

“郑州发布”称,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经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含营利性和非营利性)须经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非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含营利性和非营利性) 经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

据了解,郑州现有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复课条件后,可向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递交《校外培训机构复课申请表》《校外培训 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承诺书》《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承诺书(“双减”工作)》和复课工作实施方案(包含疫情防控措施、安全制度、应急处置和规范培训行为等)。

“郑州发布”透露,郑州各开发区、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将进行检查验收,合格一个,复课一个

根据要求,10月11日起,郑州市各开发区、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分批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检查验收和意见反馈,向社会公布结果并安排复课。检查验收结论分三种:同意复课、重新申请、不同意复课。结论为“同意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在机构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反馈的《申请表》;结论为“重新申请”的校外培训机构须对问题整改并再次提出检查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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