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佳旗下汇聚支付涉一走私刑事案件,违法行为遭央行停止其新增特约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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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公司在汇聚支付开设账户并使用四个月,相关账户在此期间进行了数万笔交易并产生近1500万交易额。此后,汇聚支付方才进行商户资料事后复核,发现端倪。

(原标题:正佳旗下汇聚支付涉一走私刑事案件,违法行为遭央行停止其新增特约商户)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期披露,正佳旗下汇聚支付、易极付等多家支付公司牵涉进一桩走私刑事案件。

文书内容显示,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湖南美乐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美乐购公司”)的实控人曹治国,以较低的申报价格,将本应通过行邮渠道进境的奶粉等物品由美乐购公司伪报成跨境电商贸易方式走私入境,并将快递送达给国内购买人。

在作案过程中,为避免海关发现订单造假的情况,曹治国指使陈某1与易极付、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汇聚支付”)两家支付公司签订合同,委托上述支付公司生成虚假的支付信息并推送给长沙海关。此外,美乐购通过易极付、汇聚支付、北京易宝进行支付单推送。

2017年3月27日至2018年3月21日期间,美乐购公司以伪报贸易方式、低报价格的方式走私进口奶粉362258罐,价值4208.55万元,涉嫌偷逃税款224.91万元,其中通过低报价格方式偷逃税款93.39万元,通过伪报贸易性质方式偷逃税款131.51万元。

证据显示,汇聚支付为美乐购公司提供互联网网络支付和海关推单服务。美乐购公司在汇聚支付开设两账户并使用四个月,相关账户在此期间进行了数万笔交易并产生近1500万交易额。此后,汇聚支付方才进行商户资料事后复核,发现美乐购提供的交易网址链接不能打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办公室关于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案情况通报的复函、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反馈重庆易极付科技有限公司涉案件处理情况的函证明:对于广州汇聚支付公司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已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采取停止其新增特约商户等行政监管措施;重庆的函证明交易系统中同名账户之间的转账是由客户(美乐购)公司自主操作,且输入验证密码,此案件中未发现易极付存在违反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但其在特约商户管理、内部系统控制等方面存在风险隐患。

易极付法定代表人张耀元,控股股东为重庆市博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后疑似实际控制人为熊新翔。除关联博恩科技及易极付外,熊新翔同时为重庆小渝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重庆档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2018年12月, 易极付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规定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规定,被央行重庆营管部罚款6万元;2020年3月,易极付因未真实、完整、准确反映网络支付交易信息,未按规定落实有关风险管理措施,未按规定存放客户备付金等被罚款30万元。

汇聚支付主体为广州市汇聚支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大股东股权穿透后所属原广州市正佳金控集团,后更名广州市正佳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谢萌,旗下包括正佳广场、正佳极地海洋世界等地产、文旅项目。

另据2020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公布的罚单显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汇聚支付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汇聚支付处以人民币196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共处以人民币9.7万元罚款。与此同时,汇聚支付还存在为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的违法行为。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汇聚支付处以人民币24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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