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宜生行政处罚终落地 律师表示退市不影响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肖宏娟 2021-11-04 2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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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宜生行政处罚终落地 律师表示退市不影响索赔)

11月3日晚,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宜生,现证券代码:400099,原证券代码:600978)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维权律师表示,虽然*ST宜生已退市,但不影响投资者主张民事索赔权益。

公告显示,证监会查明,*ST宜生存在两大违法事实:一、2016年至2019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其中,*ST宜生通过虚构境内销售业务、高报出口货物销售额等方式,2016年至2019年四年年报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2.98亿元、21.40亿元、20.12亿元和6.41亿元。按照境内销售实际虚增利润以及按照外销平均毛利率估算境外销售虚增利润,2016年至2019年*ST宜生分别虚增利润7.73亿元、8.69亿元、9.06亿元和2.31亿元。此外,*ST宜生还通过财务不记账、虚假记账、伪造银行单据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决定:对*ST宜生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实控人刘绍喜给予警告,并处以930万元罚款;对其他18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至45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证监会决定对刘绍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4人分别采取10年、6年、5年、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虽然*ST宜生已退市,但不影响投资者主张民事索赔权益。值得注意的是,作为*ST宜生合作多年的审计中介,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至2018年度财报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显见其没有尽到证券市场‘看门人’的勤勉尽责义务,依法应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100%连带赔偿责任。”

吴立骏律师提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在2017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6日期间买入*ST宜生,并在2020年4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资料显示,*ST宜生前身为“宜华木业”,原为传统家居制造企业,2004年8月作为“汕头民企上市第一股”登陆上交所,2016年前后转型升级为住居生活一体化服务商。

二级市场上,*ST宜生股价曾在2015年上半年飙至24.10元/股,此后公司股价便开启下跌模式,直至退市前仅0.52元/股,创下公司上市以来最低价。

业绩方面,三季报显示,*ST宜生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约1.27亿元,同比下降86.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1.42亿元,同比下降65.80%。

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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