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房产质量周报第十四期:“买房送面积”真免费吗?)
“关注房屋质量、共建美好生活”,中国房产质量周报第14期发布。
2021年11月8日-11月14日,中国质量万里行共收到23条业主投诉信息,加上网络监测的舆情数据,最终整理出10个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项目。
具体来看,本周重点投诉项目涉及的开发商包括新城控股、港中旅地产、中能地产、绿城中国、联投控股、颐安集团、锦盛置业、恒堃控股、红星地产、安徽置地和星联集团。
涉及的项目分别是济南市新城悦隽风华、宁波市港中旅·中旅城三期、衡水市中能·翡丽公馆、郑州市绿城·明月滨河、合肥市联投新安里三期、佛山市颐安·灏景湾三期、盐城市锦盛豪庭·南郡、烟台市北宸外滩、阜阳市置地·双清湾和郑州市星联·御象湖。
经统计,十个项目涉及的问题包括:开发商违规售房、违规改建、违规交付、捆绑销售车位、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及房屋渗漏水等问题。
本期投诉项目中,中国质量万里行重点关注衡水市中能·翡丽公馆、郑州市绿城·明月滨河、宁波市港中旅·中旅城三期和合肥市联投新安里三期。其中,中能·翡丽公馆开发商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即开盘销售,被业主投诉。绿城·明月滨河因开发商赠送的小院实为公共绿地,且销售期间,前后存在三个版本的合同等问题,被业主投诉。中旅城三期项目的业主反映,项目未完工即交付,部分区域存在渗漏水等问题。合肥市联投新安里三期业主则因宣传时的半赠送阳台,在交付时改为按面积计入房价投诉开发商。
衡水市中能·翡丽公馆:五证不全即建设销售
中能·翡丽公馆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由衡水中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邑分公司(下文简称:“中能地产武邑分公司”)开发建设。有业主反映:“2019年买房时,开发商承诺三年交付,但目前整个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另外,2020年项目建设期间,户型面积由原本的136平变更为158平,需补缴10万多的房款。之后,我了解到开发商销售时并未全部取得‘五证’,于2021年7月要求开发商退款,但开发商不予理会。”
天眼查信息显示,衡水中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邑分公司由衡水中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中能地产”)100%控股。中能地产武邑分公司联系人表示“已不是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若有疑问可联系北京总公司”。中能地产回复:“该项目属于武邑分公司,我们不了解此事。”多次联系中能地产武邑分公司股东——北京昊龙置业有限公司,该企业电话无人接听。
关于开发商在五证不全情况下建设施工并销售一事,衡水市住建局及人民政府均表示需咨询武邑县住建局,但武邑县住建局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郑州市绿城·明月滨河:违规送小院,合同版本不一
绿城·明月滨河位于郑州市经开区,据业主反映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开发商加价销售给一楼业主的院子,在规划报批中为公共绿地;销售期间,开发商先后提供三个版本的合同,对合同中约定的部分内容进行减配操作。此外,社区配套也存在减配情况,包括将宣传时的塑胶智慧跑道改为沥青跑道,人车分流未兑现等。
公开资料显示,绿城·明月江南由河南绿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公司的行政人员表示会将相关问题反馈至相关负责人。对此,郑州市城建局业务处工作人员表示“因涉及的专业问题较多,需与多个部门确认。”
港中旅·中旅城三期:业主质疑项目未完工即交付
港中旅·中旅城三期业主反映:“2021年10月30日小区在未完工情况下交付,开发商无法提供五方验收合格证、建筑工程质量合格证、消防部门工程验收证明等文件。11月4日,我们与开发商及江北区住建局三方座谈协商中,开发商及住建局都未出示验收标准文件。”此外,业主还发现小区内存在连廊未做防水、墙面开裂、燃气管道外露、地下车库渗水严重等问题。
据公开资料显示,中旅城是由宁波市宁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对此,宁波市宁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国家要求出具的相关验收材料及报告均已获得,10月30日交付现场亦有公示。业主反映的质量问题,需由相关负责人给予回复。”就该项目的验收情况,江北区住建局表示“需联系质监站”,质监站的工作人员提供了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但电话无人接听。
据宁波市信访局于11月12日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回复:“中旅城三期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竣工验收,各方责任主体一致认为工程质量合格,11月4日,在前江街道矛调中心的建设单位已向业主代表出示五方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关于质量问题,江北区住建局已督促建设单位进行维修。
联投新安里三期:宣传时的半赠送阳台未兑现
联投新安里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由联投(安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据业主反映,购房时开发商的工作人员称联投新安里C区阳台为半赠送,即赠送一半面积,该赠送行为在宣传册及购房合同中均有说明。
交房时,业主却发现开发商将前期约定的半赠送阳台改为以全面积计入房价,导致2、3、7栋136户业主均需补缴近4平方米的房款,约8万元/户。业主称:“我们与开发商多次协商,开发商一直未给予正面回复。”对此,联投地产的工作人员回复称:“相关事项需咨询营销总监”。然而,电话转接后无人接听。
重点投诉问题:买房送面积
利用“买房送面积”诱导购房者买房的行为屡见不鲜,无论是阳台、小院还是设备空间等,在开发商口中均可改为购房者有效使用的空间。而在实际交付时,往往未能兑现,由此引发的投诉不在少数。
上周,中国房产质量周报监测到,开封市枫华·西湖湾、唐山市京唐·城际嘉园、青岛市天一·镜台山、通州区K2十里春风和眉山市水天花月存在赠送面积缩水、违规交付、承诺的学校未兑现、违规改建等问题。
一般情况下,“赠送面积”是指开发商以低价或免费的形式将部分空间赠送给购房者使用。购房者购房前,应明确开发商赠送的面积是否原本即为“免费”。
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的相关规定,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结构层在2.2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米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米及以上的凸(飘)窗不应计算建筑面积。此外,露台、露天泳池、花架等均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另外,一旦发生赠送行为,购房者应注意赠送的面积是否计入合同。北京金讼律师事务所王玉臣律师表示,“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一般有两种可能,一是违建,一是侵占公摊或公共部分。一旦有了所谓‘赠送面积’,房屋的整体价格往往要比没有赠送面积高。另外,这类属公摊或公共部分的赠送面积已被计入房款,相当于二次收费。”
因此,当你面对开发商“买房送面积”的宣传时,切勿仅仅因“免费”而忽视其潜在的风险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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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中国房产质量周报舆情研究室基于市场认可度、产品品质、服务品质及口碑四个维度,甄选出本期明星楼盘,包括上海市中粮瑞虹海景壹号、北京市海淀幸福里、常州市都市森林花园、郑州市中海云鼎湖居、洛阳市华耀城佳兆业水岸项目五个楼盘,具体信息如下表:
中国质量万里行将持续关注房产市场的动向,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房企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