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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广东将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积金“按月还房租”突出公共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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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十四五”期间广东将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积金“按月还房租”突出公共属性)

按月还房租业务将根据试点情况和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广情况逐步铺开。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何柳颖 广州报道

“以公积金还房租,按月直接划转即可”——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率先推出的按月还房租提取新业务,已于近日在广州市内首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继园东”社区试点执行。

按照试点新规,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以授权公积金中心每月将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给收租方用于支付房租。按月还房租业务将根据试点情况和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广情况逐步铺开。

作为支持保障性住房完善发展的又一动作,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此表示,“此次广州试点公积金‘按月还租’,表明公积金政策调整是支持、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转向的,可以说目前的住房保障已经真正踏入了体系化的构建阶段,同时也透露出一个重要的信号,即公积金未来的改革或许会全面转向公共属性。”

同时,为切实保障住房需求,支持公积金按月还租之外,广东也在以较快的步伐推进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项目。据悉,广东将在“十四五”期间筹建129.7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全国各省目标任务量中居于首位。

公积金公共属性增强

10月2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为减轻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生活压力,提供更便利省心的服务,于近日在市内首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继园东”社区推出按月还房租提取新业务试点。

作为第一个按月自动划扣住房公积金还房租的业务试点项目,继园东同时也是广东省内首个有合规“出生证”的非住改租赁改造项目,该项目于今年8月正式推向市场,总投资1374万元,共打造167套租赁住房。

记者从项目运营方广州优家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优家”)处获悉,目前该项目实际在住32戶,有7位使用公积金按月还房租,使用比例较高。据介绍,公积金还租手续十分简单,“只需在我们前台办理备案手续,填写申请表,到银行跑一趟手续就可以了,之后每个月公积金账户都会自动划账到银行。”优家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试点情况,以公积金按月还房租业务将有望在广州的其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逐步铺开。李宇嘉对此认为,这一举措的积极作用十分明显。“第一,让新市民、青年人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较完善的配套、较体面的居住方式在这个城市扎根下来;第二,也能把他们住房以外的其他消费需求释放出来,这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拉动内需和消费的重要动力。”

除广州外,一线城市上海、北京、深圳均在租赁住房方面都发挥着住房公积金的积极作用。8月5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上海住房公积金提高无房租赁月提取限额,积极支持租赁市场发展。

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此举是为贯彻落实“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租房支持力度。其中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设置“应提尽提”,即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设提取限额;针对市场性租赁住房设置“限额提取”,即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也不超过最高月提取限额。

而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深圳则规定,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

李宇嘉对此表示,“原来的公积金其实更多的还是扶持买房,无论是首套房还是二、三套房,在这过程中,公积金‘姓公’的特征其实没有完全显示出来。而现在越来越多地支持公积金还租,表明公积金政策调整是支持、服务保障性住房转向的,可以说目前的住房保障已经真正踏入了体系化的构建阶段,同时也透露出一个重要的信号,即公积金未来的改革或许会全面转向公共属性。”

公积金还租比例上升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的实际需求正进一步扩大。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我国共支持1226.42万人提取住房公积金1188.51元用于租赁住房,分别占当年提取人数、提取金额的20.16%、6.41%。从同比来看,租赁住房提取金额比上年增长26.73%,租赁住房提取人数比上年增长20.97%。

促进公积金用于租房之外,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分配也值得注意。根据上述报告,2020年,我国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688.54亿元,其中广东提取金额为57.93亿元,位居第三。

“公积金对于保障性住房的持续性支持正日益显现。特别对于青年人、新市民流入量大、房价相对较高的大城市而言,公积金可以发挥的保障性作用应该仍有较大空间。”李宇嘉表示。

人口第一大省广东显然位居此列。从公积金额度来看,广东2020年公积金缴存额高达2904.39亿元,位列全国第一。而从需求端来看,广东的住房需求仍将保持旺盛。根据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2021》,广东的外省流入人口(户口登记在省外)高达2962万人,逼近3000万大关。

人口流入继续扩大的同时,人们的购房压力仍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据测算,10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持平,其中,广州和深圳分别下降0.3%和0.2%。但从同比数据来看,10月份,广州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9%,位居第二,仅次于重庆8.0%的涨幅,深圳同比上涨3.4%。

由此看来,广东的住房保障需求依然显得较为迫切,而围绕公积金的后续住房保障举措亦值得期待。

“十四五”期间广东筹建129.7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为切实保障住房需求,支持公积金按月还租之外,广东也在以较快的步伐推进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项目。

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指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需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与之配套的是,全国各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年全国40个正在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城市,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3.6万套。前九个月已开工72万套,占全年计划的76.9%,完成投资775亿元。

广东数据同样亮眼。11月17日至18日,广东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现场会议召开,会议上透露,今年以来,广东已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0.4万套(间),完成年度任务92%。 

据悉,广东将在“十四五”期间筹建129.7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全国各省目标任务量中居于首位。目前,广东已提出实施三年专项行动,2021—2023年将筹建约86万套(间),基本满足重点城市住房需求。

落实到广深两地,广州市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占住房总量的45.8%。深圳市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40万套(间),约占住房建设筹集总量的45%。

李宇嘉认为,以上数值指向的是地方政府“史无前例”的保障房筹建规模。“保障性租赁住房成为住房供应的重点,表明这些地区未来住房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保障性租赁住房,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多地住房制度开始全面重构。”他指出,过去我们对于商品住房的发展过度重视,导致商品房价过高、居民在住房拥有和住房资产上差距过大,而目前一系列政策导向的是要全面降低居民住房消费成本,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

此外,针对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曾表示,广东省在“十三五”期间筹集共有产权住房7.9万套,建成供应共有产权住房3.4万套,“十四五”期间计划筹建共有产权住房约14万套。

今年7月,广州市首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正式公开发售。据悉,这一批共有产权住房中,承购人产权份额比例为 55%, 政府产权份额比例为 45%。其中 , 政府产权份额由城投住房租赁公司代持管理。

但在推进共有产权住房的过程中,实际供应问题值得注意。有消息显示,从11月1日起,西安将暂停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西安住建局对此表示,受经济形势及新冠疫情影响,土地市场出现共有产权住房地块流拍现象,给后期实际供应造成压力。为应对当前形势,结合国家、省“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总体要求,西安市决定暂停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 

李宇嘉对此表示,“一个通常的情况是,当遇到楼市困难的时候,地方政府为了提高开发商拿地的积极性,会选择暂缓共有产权住房,这对于保障性住房的总体推进是不利的。”

他建议,不管什么时候,都应该有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作保障性住房,这个不能因市场变化和财政困难而降低。同时,对于共有产权住房,相应的地价也应该降低,意味着在协调开发商利润的时候,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收益方面需要作出一定程度上的牺牲。 

“从另一个层面来说,保障性住房的推进也能降低地方的土地财政依赖度。总体而言,要实现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全面建设,还是需要压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李宇嘉表示。

(作者:何柳颖 编辑:包芳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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