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拿大鹅变加拿大“讹”?被约谈后向上海消保委递交说明材料)
12月2日,据央视财经报道,加拿大鹅公司已于当日14:00派一人到上海消保委递交了材料。
据了解,前一日,上海市消保委就消费者所关心的加拿大鹅专门店的《更换条款》的公平性合理性问题,曾专门约谈了加拿大鹅公司,不过,彼时,上海市消保委发现参会人员所表述的公司退换货流程与消费者反映的实际情况多有出入,因此,要求加拿大鹅在12月2日中午前提交《更换条款》的正式说明。
事情源于一名上海消费者的维权经历。近日,贾女士在上海国金中心商场地下一层LG1-58号“加拿大鹅”专门店,以114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件型号为9512M的羽绒服。然而,回到家中后,贾女士发现,该羽绒服的商标绣错了,中心太阳处多绣了一根弧线。
次日,贾女士向国金中心“加拿大鹅”门店店长投诉,不过,店长称没有权力退货需要总公司解决。据贾女士回应,自己曾在购衣付款后被店员要求签署“更换条款”,条款显示,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
上述维权事件发酵过程中,不少媒体也曾联系过加拿大鹅其他门店了解退换货事宜,不过,得到的依然是中国大陆门店不予退货的说法。
对此,中消协指出,根据相关法规,加拿大鹅对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主张权利设置各类不合理条款门槛,涉嫌违背相关法律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人民日报也评论表示,接二连三的消费者投诉,背后不仅有商品质量问题,还牵涉霸王条款、地域“双标”等问题,消费者期待一个合理说法。要知道,品牌光环绝非傲慢的资本。能够长久赢得人心的,唯有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服务。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于法不容,也必将透支自身的信誉和形象,最终只会是“一地鹅毛”。
而在舆论压力之下,针对“不退货”一事,加拿大鹅总部于12月2日回应媒体称:“在中国大陆Canada Goose加拿大鹅专门店购买的产品,如果材料和工艺出现问题,可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在14天以内退款退货。官方电商渠道购买产品可在7天享受无理由退货。其它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顾客也可以选择退款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