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脸支付”供应商奥比中光IPO上会审议前夕陷信任危机,被当事人质疑员工股权变更流程涉信息伪造,连年亏逾亿蚂蚁系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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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比中光多个员工持股平台陷纠纷。

(原标题:“刷脸支付”供应商奥比中光IPO上会审议前夕陷信任危机,被当事人质疑员工股权变更流程涉信息伪造,连年亏逾亿蚂蚁系第二大股东)

12月7日,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奥比中光”)即将面临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离科创板IPO进了一步,同期,奥比中光员工持股合伙企业份额转让诉讼被曝出,变更协议签名被指疑涉伪造。

据披露,10月29日,奥比中光收到张某等五人的代理律师就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相关事项发来的通知,上述原告就曾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事项已提起诉讼。据悉,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受理相关案件。

多个员工持股平台陷纠纷,前员工否认曾签协议,合伙企业变更程序被指伪造签名等疑点

案件被告包括奥比中光创始人黄源浩、奥比中光CTO肖振中以及员工持股平台珠海奥比中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下称 “奥比中泰”)和珠海奥比中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下称 “奥比中瑞”)。

据奥比中光的法律意见书陈述,2016年,陈某等四人通过增资方式成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奥比中泰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分别为81万元、26万元、5.4万元及13.5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7.71%、3.43%、0.52%及 1.29%。

2018年,上述四人和奥比中光终止劳动关系,从合伙企业中除名,财产份额按原有出资额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据称,普通合伙人黄源浩、合伙人委派代表肖振中签署了变更决定书,并对相关事项在2018年11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此外,披露信息显示,张某在2016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成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奥比中瑞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216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7.26%,并在2017年5月将全部份额转让于肖振中。

如今,上述五名原告要求按照每股47.31元进行和解。法律意见书提出,以败诉的最坏情况计算,涉诉资产相关股权占发行股权比例合计0.15%,部分与实控人黄源浩相关,占股权比例的0.06%。

11月30日,奥比中光在提交的补充信息中提及,“陈堃”和“李斌”案件法院按撤诉结案处理,目前案件处于结案状态。网易清流工作室报道,陈某等人明确表示未曾撤诉,奥比中光的相关股权冻结仍在走流程,与此同时,其称并未收到任何书面通知,未签订相关文件,亦未收到相关款项;张某的签名是由有其签字的空白A4纸张后,或通过拼接编辑打印文档生成的决定书签字页。

蓝鲸财经从一位前员工处获悉,据其回忆,存在签订空白协议、未画押未签署日期的情况。此外,其回忆,被告知需签署相关协议才能获得股权利息,且本金未过其账。协议的法律效力未知。据其了解,部分当事人为保护自身利益,当时并未签署相关协议,也同样在工商信息合伙人名单中被除名。奥比中光被质疑在旗下员工持股平台工商变更中或存在伪造信息的情况。据了解,奥比中光公开的5起案件当事人多为公司早期员工。

奥比中光曾在回复函中披露,2018年11月,5名离职员工将持有股份转让给肖振中,肖振中将持有股份转让给34名新授予股份员工。

此外,奥比中光前COO刘轩铭与奥比中光旗下珠海奥比中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 “奥比中鑫”)存在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并申请财产保全,案件目前显示中止审理。奥比中鑫目前因私发协助被冻结375万元,冻结期限至2023年3月1日。据披露,奥比中鑫同样是奥比中光员工持股平台,刘轩铭离职后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受让持有的奥比中鑫7.5%合伙企业份额,因离职事宜产生争议人事争议仲裁一审被驳回,并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份额转让决议无效。发行文件提及,黄源浩通过奥比中鑫间接持有的发行人0.0558%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蚂蚁为第二大股东其生态曾贡献51%营收,已退出合资公司蚂里奥后者上半年亏966万

除了被质疑以往的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股权转让规范问题,在公司股权管理上,因投资方加入,创始人黄源浩股权逐年被稀释,奥比中光年初方通过股东议案设立特别表决权股份。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5票。

据披露,黄源浩持有的8280万股为A类股份,其余为B类股份。发行前,奥比中光创始人黄源浩及其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公司39.7%的股份;若以发行4000.10万股计,发行后,黄源浩及其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持股比例35.73%,持有64.84%的表决权。

奥比中光成立于2013年,成立之初,黄源浩的股权占比为66%,其他四名自然人持股比例均不足20%。2015年,奥比中光量产,同年获得弘德投资A轮投资,次年获仁智资本B轮投资,以及金石投资、广发证券等参与的C轮投资。2018年,蚂蚁集团等方参与奥比中光D轮投资。2020年8月,奥比中光获战略投资,年末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冲击上市。2021年6月,奥比中光科创板IPO申请获受理。

2018年5月,奥比中光完成增资,蚂蚁集团子公司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 “上海云鑫”)出现在股东之列,一举成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0%。当时,黄源浩的持股比例在40.83%。2020年5月,国科蓝海、赛富复兴、广发信德、珠海广发信德以及黄源浩和奥比中瑞等员工持股平台向上海云鑫转让其所持部分奥比中光的股权,完成转让和增资后,上海云鑫持股比例变更为14.84%,黄源浩的持股比例为36.02%。2020年8月,在国开制造、中比基金等16家机构向奥比中光增资后至今,上海云鑫的持股比例为13.56%。当年10月,黄源浩因股权激励以1元向新股东肖振中转让其所持2.67%的公司股权,其直接持有奥比中光的比例变更为30.25%。

据披露,奥比中光在2017年和支付宝合作自助点餐机3D视觉传感器,上线3D刷脸支付功能,此后获得蚂蚁集团融资,目前是蚂蚁集团3D视觉传感器的唯一供应商,但非支付设备唯一供应商。成为第二大股东同期,上海云鑫还和奥比中光共同投资设立深圳蚂里奥技术有限公司(下称 “蚂里奥技术”)。2020年11月,奥比中光以9800万元向上海云鑫购买其持有蚂里奥技术49%的股权,成为全资股东。据招股书披露,该公司主营支付识别业务相关产品研发与销售,2020年净利润2513万元,2021年上半年则净亏损966.9万元。

成为股东后,蚂蚁对奥比中光的收入贡献上升,奥比中光披露了客户集中度及关联交易较高的风险。2018年至2020年全年及2021年上半年,蚂蚁集团对奥比中光的销售收入贡献为825.95万元、8495.95万元、942.25万元和2642.25万元,占比分别为3.94%、14.23%、3.64%和16.36%;阿里集团的销售收入为0.37万元、4041.96万元、4794.99万元和535.38万元,占比分别为0.00%、6.77%、18.52%和3.31%。公司3D视觉感知产品最终应用于支付宝刷脸支付应用生态的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24.05%、77.13%、51.7%和37.46%,占生物识别业务领域线下支付场景收入的占比分别是100%、99.63%、92.3%和93.36%。奥比中光线下“刷脸支付”业务主要客户为支付宝。

奥比中光被要求披露最终客户为蚂蚁集团及其关联方的销售收入在公司营收中的占比情况。奥比中光回复称,相关销售收入在报告期内占比分别为18.72%、51.88%、30.03%和26.38%,回复中被纳入蚂蚁集团及其关联方的企业有阿里巴巴、蚂蚁金服、商米科技等累计交易额50万元以上客户中有蚂蚁集团投资的客户。

三年半连亏共计超13亿元,2020年研发费用超营收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奥比中光净亏损分别为9915.73万元、5亿元、6.2亿元和1.2亿元,三年合计近13.4亿元。据称亏损主要因创业以来持续保持较高研发投入强度,并对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确认大额股份支付费用所致。

同期,奥比中光披露的研发投入分别是1.1亿元、3.7亿元、2.9亿元;同期营业收入为2亿元、5.9亿元和2.5亿元;报告期内股份支付费用分别是2702.68万元、5.5亿元、4.6亿元和4529.16万元。2020年,奥比中光研发投入高于营收。

此外,2020年的营业下滑亏损扩大主要系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终端应用于线下支付的3D视觉传感器需求暂时性下降。2021年上半年,线下支付场景需求逐步恢复,同时服务机器人、智能门锁等细分场景。奥比中光介绍,主要产品包括3D视觉传感器以及消费级和工业级应用设备。

据奥比中光透露,此次IPO募资用途包括3D视觉感知几乎研发项目总投资17.9亿元,另补充流动资金1亿元。奥比中光曾披露3D结构光技术被竞争对手赶超或者其它技术颠覆替代的风险以及iToF、dToF、Lidar等技术研发滞后于主要竞争对手风险。

奥比中光还曾披露大客户流失风险。除蚂蚁集团外,OPPO等大客户销售收入此前占营业收入集中度相对较高,2018年达到9737万元,2021年上半年则仅有9万元,主要提供提供基于结构光技术产品,应用于旗舰手机Find X前置3D视觉传感器,该款手机已于2019年6月停产,双方暂未有新机型合作。与此同时,奥比中光通过对魅族旗舰机17Pro提供技术支持,并为18PRO提供基于iToF技术的后置3D视觉传感器,相关营收占比在近一年半期间增加。

据招股书,奥比中光在境内控股13年企业,并有境外控股子公司美国奥比、香港奥比、新加坡奥比和Joyful Vision,境内参股企业7家,境外参股企业一家。据相关裁判文书,奥比中光曾申请冻结参投企业上海阅面。2021年上半年,上海阅面净亏损625.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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