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专题报告:近八成网民知道反诈服务渠道)
文/本刊记者 雷玄
12月10日,《2021全国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调查“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专题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专题报告》)发布。《专题报告》显示,近八成网民知道反诈服务渠道。
报告围绕主问卷结果分析、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模式分析、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措施分析与调整、公民面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心理分析四方面展开,并提出了三方面建议。
《专题报告》分析主问卷得出六大结论:绝大多数的居民会使用互联网进行社交和娱乐,互联网已经完全融入到了居民生活之中,提高网络安全尤为重要;七成调查对象表示可以接受现在的上网费用,我国“降费”政策的效果显著;一方面我国网民的安全意识亟待提高,另一方面我国互联网服务提供企业对网民个人信息的恶意获取行为极为严重;不足半数的网民能在遭受网络安全侵犯时积极维权,我国网民的维权意识亟待加强;有相当一部分网民的网络安全满意度一般甚至是不安全,我国网络安全状态急需改善;半数以上的人表示受到过网络骚扰行为的侵害,四到五成的人表示有受到违法有害信息和侵犯个人隐私信息的侵害,需进一步加强我国网络信息内容的审核和管理。
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模式分析
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模式主要围绕类别、载体和发展趋势分析。类别分析方面,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形式是网络诈骗、违法有害信息以及黑客攻击。载体分析方面,违法有害信息主要以违规网站、app内置广告的形式出现,还伴有以邮件、朋友圈和短视频平台等的虚假信息传播形式,有约80%的受访者表示遇到过网站弹窗广告和app广告,还有近30%的受访者表示收到过垃圾短信。在发展趋势方面,侵犯个人隐私违法行为有所增长,网络诈骗犯罪和虚假不良信息仍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主体。73.61%的受访者认为侵犯个人隐私信息行为愈发严重,需要加强打击。超六成受访者认为,网络诈骗犯罪和虚假不良信息仍然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主体。
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措施分析与调整
应对途径:目前接受调查的网民中有超过50%的对于网络诈骗行为采用向网站投诉的方法。告诉家人、朋友、同事的受访者占比44.46%。向监管部门举报及向公安部门报警也是大多数受访者的选择,共占比达77.88%。
实施效果:行动实施效果良好,投诉、举报处理效果一般。针对网络违法行为,公安、网信等部门也开展了“清朗”这一专项活动,从问卷可以看出其实施的效果良好。遇到网络诈骗或低俗网络信息时,投诉和举报是受访者应对的主要措施,约15%的受访者对投诉或举报的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改善方向:公安、网信等部门仍需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反诈服务渠道和平台的宣传,提醒网民文明上网,积极整改存在网络诈骗信息的APP。
数据显示,22.19%的受访者不知道“国家反诈中心”等官方的反诈服务渠道和平台。
公民面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心理分析
防范意识数据表明,公民仍然缺乏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未能做到“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定期更新系统补丁和养成良好使用习惯的用户仅占27.39%,绝大多数用户的计算机都存在风险。
维权意识:我国有89.52%的用户在互联网中担任的角色都是普通网民,在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后,缺少维权意识。
面对低俗网络信息,超过50%的用户选择采取诸如直接忽略、给予差评这样无法真正有效维护自己权益措施。
针对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对策建议,《专题报告》中提了三方面建议:开展网络文明宣传、加强网络违法监管和培养网络安全人才。
《专题报告》分析得出结论:网络诈骗犯罪和虚假不良信息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主体,公安、网信等部门开展“清朗”等专项活动实施效果良好,但仍需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反诈服务渠道和平台的宣传。公民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有待提升,应进一步加强网络违法犯罪监督、培养更多网络安全人才,积极开展网络安全宣传,让网民了解并掌握反诈、防数据泄露的知识,树立正确的网络使用意识、防范及维权意识。
据了解,发布会由郑州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副院长、中原网络安全研究院副院长石磊主持,郑州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安全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李妍发布报告。调查活动组委会主任、公安部第一、第三研究所原所长严明,郑州大学副校长关绍康、郑州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院长、中原网络安全研究院院长胡传平,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网络安全科技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清贤,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博士生导师吴沈括(北京连线),郑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反诈中心民警一级警司庞鹤亭,网络安全科技馆馆长张丽、郑州市网络安全协会秘书长胡俊涛、《信息网络安全》杂志社主编关非出席发布会,并就该话题进行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