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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产质量周报第十九期:责权不对等 部分购房者正遭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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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房产质量周报第十九期:责权不对等 部分购房者正遭霸王条款)

“关注房屋质量、共建美好生活”,中国房产质量周报第19期发布。

2021年12月13日-12月19日,中国质量万里行共收到23条业主投诉信息,加上网络监测的舆情数据,最终整理出10个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项目。

具体来看,本周重点投诉项目涉及的开发商包括绿城中国、中国铁建、华发股份、保利发展、颐和地产、广东机场集团、首都机场集团、绿地控股、长泰集团、中动实业、绿都地产和长融置业。

涉及的项目分别是北京市绿城·奥海明月、北京市中国铁建·西山梧桐、沈阳市华发全运首府、杭州市保利潮和阅江台轩、广州市花都颐和山庄、重庆市首地江山赋二期、长沙市绿地长沙城际空间站、济宁市中动·长泰蘭园、合肥市绿都少荃府与钦州市长融人和春天。

经统计,十个项目涉及的问题包括:墙体开裂、不具备交付资格即交付、未公示不利因素、虚假宣传及合同签订流程不合理等。

值得关注的是,绿地控股旗下多个项目被投诉。长沙市绿地长沙城际空间站因精装修房货不对板、房屋面积缩水等问题被业主投诉;重庆市绿地听江左岸因延期交付及部分地块停工、入户大堂和公共绿化与宣传不符等问题被业主投诉;陕西省咸阳市绿地智创金融城的业主,因购房一年多、至今未签订购房合同而投诉开发商。

另外,中国铁建旗下有两个项目被投诉。其中,北京市中国铁建·西山梧桐因墙体开裂、水泥砂浆掉渣遭业主投诉;合肥市中铁青秀城樾园因墙体鼓包、人行入口减配、人车分流未兑现、车库渗水等问题被业主投诉。

在本期投诉项目中,中国质量万里行重点关注北京市奥海明月、北京市中国铁建·西山梧桐和湖南省长沙市绿地长沙城际空间站三个项目。

其中,北京市绿城·奥海明月正在建设中,有业主发现个别楼层窗洞尺寸与上下其他楼层同位置不同,他们将这一问题反馈至开发商后,并未得到妥善解决。北京市中国铁建·西山梧桐则因业主户内和楼道内的轻体墙发生开裂,报修后物管人员处理不及时而投诉开发商。长沙市绿地城际空间站则因房屋面积缩水、精装房货不对板等问题被业主投诉。

北京市绿城·奥海明月:在建楼层的窗洞尺寸不一

北京市奥海明月位于昌平区东小口镇,由北京致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发建设。天眼查显示,北京致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绿城中国、世贸和中交地产共同持股。2021年11月28日,业主发现在建南区B2栋楼的某户窗户尺寸与楼上楼下不同,便将此问题反馈至开发商,后经北京共筑天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复核、查验图纸,证实属于施工放线错误。

12月9日,业主们发现B7栋楼出现了同样的问题。截至上周,开发商仅为业主提供1万元的补偿,并未正面回应质量监管上是否存在系统性风险。奥海明月售楼部及开发公司的工作人员称:“相关问题已记录,会由对应的工作人员进行反馈。”

北京市中国铁建·西山梧桐:轻体墙开裂、水泥砂浆掉渣

中国铁建·西山梧桐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龙兴南二路,由北京嘉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是共有产权房,共约588套房源,申购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于2021年6月开始交付。

2021年11月16日供暖后,业主们称:“很多业主户内和楼道内的轻体墙均有不同程度的开裂情况,更有轻体墙的水泥砂浆可以用手锁戳掉碎渣。”业主称已将此问题反馈至物管人员和开发商,物管人员登记后并未及时处理,开发商则称墙体开裂属于正常现象,会于明年四月集体维修。

对此,中国铁建·西山梧桐维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司非常重视这一问题,该解决的都解决了。”关于具体解决方案,对方并未告知。

长沙市绿地城际空间站:货不对板、室内多处漏水

绿地长沙城际空间站由长沙绿地新里程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系绿地控股旗下项目,据项目业主反映:“精装修货不对板,与宣传不符,且房屋面积缩水,室内多处漏水。不仅如此,开发商宣传的学校就在家门口,而适龄儿童却无法入读。”

对此,绿地长沙城际空间站售楼部的工作人员称,“业主反映的问题已有相应负责人登记整改。”

重点投诉问题:合同条款违约责任不对等

许多购房者称,签订认购协议或购房合同等前期文件时,开发商往往通过格式条款及补充协议来规避自身的违约责任,将违约代价降到最低。而买受人违约则要承担巨大代价,导致违约责任严重不对等。

如上期周报中成都市正荣悦珑府的业主就反映,缴纳定金时未看到购房合同及附加协议,后发现合同及附加协议中存在不合理条款,要求退还定金时被开发商拒绝,后期沟通才得以退还。

近期,中国质量万里行监测到佛山市合景天銮、西安市雅居乐宏府、成都市领地·天府国际康养城、西安市中建群星汇和石家庄市慧昌海山湖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合同条款不合理,违约责任不对等,不提供合同或协议书等问题。

如一些合同中规定:“如果购房者逾期付款,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追究购房者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交房,购房者不解除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者承担每日万分之0.01的违约金,但是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款1%。”

对此,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表示:“这种条款对于合同双方来说明显不公平、不合理,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任意加重了购房者的责任,属于明显的霸王条款。而根据相关规定,霸王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在此,中国房产质量周报提醒购房者,签订合同时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若发现合同存在“霸王条款”,可携带相关资料与证据,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明星楼盘推荐

上周,中国房产质量周报舆情研究室基于市场认可度、产品品质、服务品质及口碑四个维度,甄选出本期明星楼盘,包括宁波市宝龙雅戈尔江汇城、天津市融创梅江壹号院、深圳市前海天境花园、广州市中海观澜花园与上海市上海蟠龙天地。

中国质量万里行将持续关注房产市场的动向,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房企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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