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执行裁定书,华凯保险收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来源:蓝鲸财经 作者:蓝鲸保险 石雨 2021-12-21 1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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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浙江监管局对华凯保险、上海灏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灏商信息”)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原标题:未及时披露执行裁定书,华凯保险收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近日,新三板挂牌保险中介机构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保险”)公告,收到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从文书内容来看,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浙江监管局对华凯保险、上海灏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灏商信息”)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其中,灏商信息为华凯保险原股东,两名相关人员分别为华凯保险董事长梁松、华凯保险董事会秘书梁华。处罚原因为,未及时披露2021年7月2日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执行裁定书(2021)浙11执2号之二。

处罚事由背后,是华凯保险拉扯多年的股权纠纷。曾经通过旗下公司灏商信息收购华凯保险近21%股份的的詹詇铄,在2018年升任华凯保险董事长后,利用职务之便,主导华凯保险与其控股公司签订交易合同。违规资金占用之后,问题接连暴露,在经历一系列抢公章、人事罢免闹剧后,华凯保险第一大股东华盟投资重新夺回话语权,并将詹詇铄及关联公司上海霖欣科技有限公司、灏商信息接连诉上公堂。

随后,经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灏商信息持有华凯保险1179.58万股股票,霖欣科技持有华凯保险3000股股票,根据法律规定对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因其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市场机制本身足以确保形成合理的价格,因此,法院决定委托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票直接予以变卖。

9月,华凯保险收到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判决将被执行人霖欣科技、灏商信息所持华凯保险证券进行强平,并将卖出所得金额扣划到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案款专户。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18日将部分案件执行款已打入华凯保险收款账户内。

近几年,在股东资金占用,管理层混乱,闹剧频发的背景下,华凯保险经营之路并不稳定。叠加行业因素,今年上半年,华凯保险营业收入下滑21.31%,为1.24亿元,净利润下滑40%,扣非净利润则由盈转亏,上半年净亏损47.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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