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文化及董监高被深交所纪律处分 因虚假陈述受损的股民仍可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肖宏娟 2021-12-23 1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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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聚力文化及董监高被深交所纪律处分 因虚假陈述受损的股民仍可索赔)

因五年前收购标的美生元涉及财务造假,导致聚力文化(002247)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深交所21日对聚力文化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经查明,2016年5月,聚力文化完成对美生元100%股权的收购。2016年至2018年期间,美生元在未真实开展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北京飞翔蓝天文化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北京玄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第三方主体实现资金流转。2016年,美生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2.1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24亿元、虚增期末应收账款余额1.61亿元。2017年,美生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4.9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62亿元、虚增期末应收账款余额4.19亿元。2018年,美生元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8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22亿元、虚增期末应收账款余额3.84亿元。

上述财务数据纳入聚力文化合并报表后,导致聚力文化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因前述虚假记载事项,聚力文化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关于更正前期财务报表的公告》,对2016年度至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对此,深交所对聚力文化及公司时任董事长余海峰、时任总经理薄彬、时任副总经理胡皓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同时对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姜飞雄等19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值得注意的是,因上述违规行为,聚力文化已于今年8月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浙江证监局认定美生元2016年-2018年存在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总额的情况。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聚力文化,并在2019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当年,聚力文化收购美生元时,余海峰、聚力互盈、火凤天翔及天津乐橙(以下合称“净利润承诺方”)承诺美生元将在2015年至2017年间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80亿元、3.20亿元和4.68亿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进行追溯调整并经注册会计师鉴证后,美生元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净利润完成率分别为102.57%、73.88%、43.95%,未达成此前的对赌要求。截至今年11月30日,净利润承诺方仍未履行补偿业务。

二级市场上,聚力文化12月20日、21日、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以涨停价收盘,股价一度创近两年来最高值。截至12月23日收盘,聚力文化报3.44元/股,跌幅9.95%。

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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