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刻起诉维刻烟弹专利侵权,电子烟专利战再次打响

来源:蓝鲸财经 作者:蓝鲸产经 罗曾 2021-12-30 17: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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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公布,电子烟监管进入有法可依的法治化轨道。随着国家对电子烟行业规范化管理进程的推进,电子烟品牌的知识产权将得到有效保护。

(原标题:悦刻起诉维刻烟弹专利侵权,电子烟专利战再次打响)

12月30日,蓝鲸财经记者获悉,维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维刻”)及其代理商、授权经销商因涉嫌侵犯专利权,被RELX悦刻(雾芯科技)诉至法庭。目前案件已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据了解,涉嫌侵权的是维刻2021年发布的“V4系列”透明雾化弹。悦刻曾在2020年发布“悦刻无限”“悦刻幻影”专用雾化弹,并已申请相关技术专利,2021年6月获得授权。据诉讼书,悦刻认为,维刻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V4系列透明雾化弹落入该专利保护范围,侵犯了悦刻的实用新型专利权。

此外,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维刻、维刻浙江省代理商(杭州固一科技有限公司)和授权经销商维刻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还将这款涉嫌侵权的产品销售至全国及海外部分国家。悦刻以维刻及其代理商、授权经销商违反《专利法》及相关规定为由,请求法院判令维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消除影响,同时赔偿经济损失共510万元。

资料显示,维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14年成立,历史名称为“深圳市英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9年变更为现有名称。除被悦刻起诉外,维刻还在今年12月被国际烟草巨头菲莫国际告上法庭,称其使用与菲莫“VEEV”系列注册商标近似的“VEEX”等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据悉,维刻使用的“VEEX”在“商标信息-烟草烟具”分类中被判定为商标无效。根据《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以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在中国核准注册的,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

也就是说,维刻或将无法用商标“VEEX”生产、销售电子烟产品。企查查信息显示,今年11月,维刻就曾因商标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罚款1000元。

我国是最大的电子烟生产国,行业正处于从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型的关键期,行业头部公司也持续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这一背景之下,行业内知识产权保护尤其重要。

蓝鲸财经记者就知识产权相关问题采访了悦刻,对方表示,大量的创新研发促使悦刻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针对假冒伪劣、通配侵权产品和违规线上售卖等行为发起“金护盾行动”,多次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执法打假。截止2021年12月,悦刻金护盾行动已发起打假刑事案件46起,民事案件6起,行政案件52起,涉及金额合计8300万余元。

11月26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公布,电子烟监管进入有法可依的法治化轨道。随着国家对电子烟行业规范化管理进程的推进,电子烟品牌的知识产权将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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