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侵犯悦刻专利权,波尔电子烟被责令停止制造销售

来源:蓝鲸财经 作者:蓝鲸产经 罗曾 2022-01-05 14: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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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专家表示,随着电子烟行业进入法制化监管时代,拥有自主设计、生产能力的电子烟企业都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面对侵权行为,企业可通过申请专利、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等各种法律途径,打击行业乱象,推动行业向更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原标题:因侵犯悦刻专利权,波尔电子烟被责令停止制造销售)

1月5日,蓝鲸财经记者从悦刻方面了解到,近日,RELX悦刻(雾芯科技)就深圳市传奇数码有限公司旗下产品“波尔R4雾化杆”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一案,向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行政投诉。经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认定波尔侵犯了悦刻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并责令波尔停止制造、许诺销售和销售该侵权产品。

(左图为侵权产品波尔R4雾化杆,右图为悦刻幻影雾化杆)

根据裁决书,悦刻认为,“波尔R4雾化杆”产品与涉案专利产品悦刻“幻影”雾化杆属于同一种商品,并且外观设计与悦刻幻影专利设计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书》)

公开资料显示,波尔品牌母公司深圳市传奇数码公司注册于2005年,长期从事通信设备研发等业务。该公司于2021年3月变更增加了电子烟研发、销售等业务。

业内人士称,“波尔R4雾化杆”产品外形酷似悦刻“幻影”雾化杆,仅在指示灯形状上和雾化杆底部弧度等细节处上有微小区别,不仔细观察,很难看出两者的差别。而悦刻早在2020年7月便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悦刻“幻影”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3月授予专利并颁发证书,该专利真实有效,并受法律保护。

根据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悦刻向蓝鲸财经记者坦言,除了打击专利侵权,近期悦刻还通过投诉、诉讼等方式,对多个售卖侵权周边的厂商进行打击。这些厂商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私自生产、销售带有“悦刻”、“RELX”商标的雾化杆保护套等产品,侵犯了悦刻的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观察,在多个电商平台上,的确存在大量带有悦刻品牌、印着RELX商标的周边产品,而这些卖家均未获得悦刻授权。目前,悦刻针对周边商标侵权案件,累计在各地法院发起188起民事诉讼,其中13起已立案。

有关专家表示,随着电子烟行业进入法制化监管时代,拥有自主设计、生产能力的电子烟企业都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面对侵权行为,企业可通过申请专利、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等各种法律途径,打击行业乱象,推动行业向更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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