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沉没成本不是成本)
来看一个例子,假如你今天想看电影,付钱买票进电影院后才发现电影不好看,这时你想提前退场。请问你退场离去的机会成本是什么?显然这个机会成本不包括电影票的价钱。电影票的价钱已付,是沉没成本。
大多数经济学家们认为,如果人是理性的,那就不该在做决策时考虑沉没成本。比如在前面提到的看电影的例子中,会有两种可能结果:
付钱后发觉电影不好看,但忍受着看完;
付钱后发觉电影不好看,退场去做别的事情。
两种情况下都已经付钱,所以不应该考虑退钱这件事情。如果后悔买票了,那么当前的决定应该是基于是否想继续看这部电影,而不是为这部电影付了多少钱。
经济学家们往往建议选择后者,这样只是花了点冤枉钱,还可以通过腾出时间来做其他更有意义的事来降低机会成本,而选择前者还要继续受冤枉罪。
然而很多人对“浪费”资源很担忧害怕,被称为“损失憎恶”。比如说很多人会强迫自己看一场根本不想看的电影,因为他们怕浪费了买票的钱,这有时被叫做“沉没成本谬误”。
想想我们在投资中是不是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买入某只股票,持有一段时间后发现这只股票的质地并没有买入时想象中的那么好,但是股价已经下跌了50%,已经被“套牢”了,下跌的50%股价就是沉没成本,接下来你是要忍受着继续持有质地不那么好的股票?还是当机立断卖掉去买别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