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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OTA召回共10起 涉及缺陷车辆292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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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OTA召回共10起 涉及缺陷车辆292万辆)

今年1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强化产品召回监管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副局长王贇松表示,在汽车召回领域,坚持深化改革和强化监管一体推进,完善召回管理制度、规范和标准,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监管,推进新能源汽车事故调查体系建设和安全评估。截至2021年底,累计召回汽车9130万辆,问题主要集中在电子电器、发动机等总成。

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任王琰在会上介绍:在互联网多模式发展和工业智能化趋势的背景下,智能网联汽车作为创新发展的新方向,将汽车产业带入到多领域、大系统融合的高速发展时期。相关机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全球市场搭载智能网联功能的新车渗透率约为45%,预计至2025年可达到接近60%的市场规模。2020年,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渗透率保持在15%左右,预测2025年市场渗透率超过75%以上,高于全球市场的装配率水平。

随着智能网联汽车的快速发展以及OTA技术的应用普及,OTA逐渐成为汽车后市场车辆安全改进和服务的重要手段,根据企业OTA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企业OTA升级涉及数量呈爆发式增长趋势;2021年企业报告OTA升级351次,涉及车辆3424万辆,较2020年同期分别上升了55%和307%;2021年新能源汽车OTA升级占比64%,同时传统燃油车OTA升级也在增加,OTA升级不是智能电动车的专属,传统燃油车领域也在不断发劲;OTA升级主要涉及娱乐系统、整车系统和信息与数据系统三大主流系统,占比为涉及车辆的86%。

在召回方面,2021年,OTA召回共有10起,涉及缺陷车辆292万辆。企业通过远程升级OTA方式对已销售车辆某些功能或性能进行改进、优化,节约时间,降低成本,大部分OTA召回在3个月完成90%,汽车召回完成率显著提高。需要说明的是,汽车安全的远程升级是汽车召回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按照汽车召回法规实施并受到监管。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鼓励企业用OTA的方式实施召回,但是企业不管是以OTA作为召回措施还是技术服务活动,都要履行备案等法定义务,要能够更好地保护公共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王琰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将积极推动车辆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基于远程升级技术的汽车产品召回实施要求》等关键标准研制,推进智能网联汽车OTA大数据云平台和相应测试分析能力建设,为监管政策制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和平台基础,共同促进汽车新技术新产品高质量发展和安全运行。

关于OTA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2020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车企进行汽车OTA备案做了进一步规范,要求生产企业对已售车辆进行OTA时,无论是否涉及消除产品缺陷,都要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备案。

2021年6月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再次发布了《关于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备案的补充通知》,对于车企进行汽车OTA备案做了进一步规范。

2021年8月,工信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对加强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升级、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提出明确要求。意见指出,企业在对具备OTA升级功能的车辆实施在线升级活动前,应当确保汽车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涉及安全、节能、环保、防盗等技术参数变更的应提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保证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未经审批,不得通过在线等软件升级方式新增或更新汽车自动驾驶功能。

数据显示,2021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均增长1.6倍,市场占有率达到13.4%,高于上年8个百分点。2021年12月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到19.1%,其中新能源乘用车市场渗透率达到20.6%。

尽管渗透率和销售数据都有了明显的增长,但电动汽车的普及,以及对市场环境的培育依旧任重道远。国家规定涉及到安全、节能、环保、防盗的参数,要向工信部申报,因此申报对于整车的基本性能将有很大的调整,主机厂需要思考在什么范围内能为用户提供适当的需求。

此外,将汽车OTA置于监管之下,无疑会使得车企更加重视车辆相关功能上的技术成熟度,不再敢让可靠度低的功能上线,再偷偷“打补丁”,合理的监管,也更有利于汽车智能化的发展。

对于消费者来说,汽车OTA纳入召回监管并不会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和OTA升级,同时让消费者获得更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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