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创新力锻塑企业增长之路)
文/姚斌
创新,特别是破坏性创新,一直是我的研究主题之一。1942年,约瑟夫·熊彼特就在他的《经济发展理论》中,对创新作出了明确的定义:创新,是旧要素的新组合。在他看来,创新不是发明创造,而是有价值的改变。企业经营的目的在于生存发展,而创新是最好的途径。在这个万众创新的时代,更需要创新型组织。创新型组织是未来很多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即使曾经依靠个人英雄得以创新成功的企业,也必将朝这个方向发展。为此,以李善友教授创建的混沌学园多年来致力于为打造“创新学”,提出了创新发展的人才与组织能力模型,这就是《创新力》的由来,它为创业者和投资者提供一个认识创新型组织的基本框架。
创新是当代最具核心的竞争力。但创新是有方向的,不是随机的。没有价值方向的随机过程,成功率是很低的。从创新的底层本质来看,创新所要做的是应对和处理不确定性,将其转化为确定性。不成功的创新行为不但不会降低不确定性,反倒可能增加不确定性。在创新实践中,从外在到内核依次有三个层面:
①创新成果。创新是产生新事物、新发展、新范式。新事物如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新发展如新增长、新业务、新市场拓展。新范式如新管理模式、新商业模式、新产业模式。创新成果包括技术创新、产品创新、营销创新、组织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战略创新等。
②创新行为。创新是改变和创造。如渐进式创新,即第一曲线创新、突破性创新,即第二曲线创新。
③创新思维。创新是独立的、前瞻性的、带有逻辑演绎和推理的思维,即以独特的视角看问题、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以侦探般的推理分析问题。
这三个层面之间是相互影响的循环关系。
创新是经济学和商学概念,而经济学和商学的上游学科则是生命科学。上游学科的理论可以成为下游学科的基础,并且能够覆盖和指导下游学科。生命学科具有适应多变和不确定的规律。在几十亿年的生物进化过程中所蕴含的规律是最为底层、最为本质、最为普遍,也是最为持久的规律。因此,如果要探讨创新和发展的本质,必须追溯到底层的生命科学,以此来解释基业能否长青诸如此类的问题。
早在1943年,物理学家埃尔温·薛定谔就提出了生命的第一性原理,即生命以负熵为生。这就是生命,有机体与无机物的根本区别。熵是一个物理概念,表示无序的程度。熵增是宇宙万物发展的自然倾向,从有序到无序,最终到“无序的最大化”,即衰败灭亡。为此,生命体必须持续与无序做抗争,塑造自身的秩序系统,这样的系统才能保持“活着”。生命的最大秘密就是熵减,即不确定性的减少和确定性的增加。这就是生物进化和发展的本质。
生命体有两种发展模式:
发展模式1:面对更多的不确定性,让其减少转化为确定性。
发展模式2:放大原有的确定性,让其增多,产出更大的确定性。
这两种发展模式是对创新最底层、最本质的解释,它建立在整个生命科学基础上,涵盖整个生命范畴,覆盖任何生命主体、在任何领域,并且针对任何对象。由此带来的生命体发展具有两大能力:创新力和模仿力。创新力,即应对和处理不确定性的能力,对应创新发展模式;模仿力,即强化和放大确定性的能力,对应模仿发展模式。创新力和模仿力所占比重的多少,要看有机生命体所应对的环境及其自身的发展阶段。
创新力是当代的核心竞争力。它是第一发展观,并且是第一发展动力。公司即人,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竞争,本质上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其关键就在于创新力。创新力是创新发展的能力;是应对不确定性,将其转化为确定性的能力。这一切的本质是将不确定性转化为确定性,为人类文明增加价值。造福人类的、推动人类进步的增量价值,都是从不确定中汲取的。而从确定性中产生的价值,都是存量价值的复制而已。
例如,抗生素的诞生,是亚历山大·弗莱明等生物学家从对抗生素的完全不确定,通过研究思考、分析、假设、验证等智慧处理过程,逐步得到了抗生素的成分、工作原理、合成方法及大批量制造方法等,获得了对抗生素的确定性。之后,抗生素就成为人类文明的一部分,而且是有巨大价值的一部分,它让整个人类不再惧怕细菌感染,从而大大延长了人类平均寿命。其他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大事和伟人都是如此。
成功的创新是增值击穿阈值。所谓的阈值是:创新早期,是否有所小成;创新中期,是否有所中成;创业后期,是否有所大成。阈值让我们衡量投入产出是否划算。如果投入少,那么阈值也低;如果投入多,那么阈值也高。阈值的本质是可持续的确定性。创新是增值的方向,也指引我们要突破阈值。如果获得一个又一个境界的确定性,那么就将促成成功的创新成果。
所谓的创新力模型有4个思维能力组成。
1、组合思维能力
组合思维能力是一种沿着物质(要素)维度思考的能力。化学学科以及德米特里·门捷列夫开创的元素周期表,就是运用这种思维方式。组合思维能力是最基本的创新力,是洞察价值的能力。组合思维能力的作用在于实现旧要素新组合的创新,这是熊彼特最基本的思想。当年,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出了“创造性破坏”,认为创新是旧要素的新组合。这意味着创新并不是从无到有创造出什么东西来,而是把既有要素重新组合起来。查理·芒格先生对此理解深刻:“我最后发现取得大成就的企业和系统,没有一个是用木桶理论的。那些取胜的系统,往往在最大化某一个单一要素以及最小化所有其他要素上,走到近乎荒谬的极端。”因此,从数学上看是最大数思想。
埃隆·马斯克是组合思维能力的代表。他从造电动汽车到制造火箭,都使用“旧要素,新组合”的思路,即找到新的组合方式,实现别人难以想象的创新。特斯拉在早期研究电动汽车时,遇到电池成本居高不下的难题。一辆电动汽车至少需要85千瓦时的电池,而当时的储能电池的价格是每千瓦时600美元,这意味着在每辆特斯拉电动汽车的成本中,电池的成本将超过5万美元。如此高昂的电池成本导致特斯拉第一款电动汽车的整车成本为12万美元。
马斯克对此做的第一步便是要素拆解。他对电池的材料进行拆分,从元素层面将其拆解为碳、镍、铝、钢等不同材料。拆解之后,马斯克发现如果从伦敦金属交易所购买这些材料,每千瓦时仅需花费82美元的成本,仅为电池总成本的3.7%,更换原装电池成本高昂的直接原因并不在于原材料,而在于原材料的组合方式。要想有效降低电池成本,则必须改变现有的原材料组合方式。于是,马斯克的第二步便是寻找新的程序,将电池重新组合。最终,将电池成本降至全行业的最低水平。
2、进化思维能力。
进化思维能力是沿着时间维度思考的能力。生物学以及查尔斯·达尔文开创的进化论,就是运用这种思维方式。进化思维能力是超越静态,随时间发展向前看的能力。从数学上看是指数思想。因为一旦突破阈值,就会呈现指数级增长。这种思想表现为以动态、非线性、非连续地思考问题并看待问题。
企业创新最直接的目的就是获得增长。当市场的增长速度大于企业的增长速度时,就要将市场的创造性破坏模式引入企业,这样就产生了第二曲线式创新。第二曲线的思维模型细分为S曲线、第一曲线和第二曲线。
S曲线指任何一个品类,无论是技术提升、产品创新,还是公司和产业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最后的增长形态都形成S曲线。一家企业已经存在的主营业务所在的那条S曲线就是第一曲线。企业持续在第一曲线上发展,把原来的业务越做越好,这就是渐进式创新。由于在连续的一条S曲线上,所以第一曲线创新和渐进式创新也称“连续性创新”。连续性创新隐含的假设是,只要努力,就能持续增长。但它也存在一个致命问题,连续性创新不可能无限持续下去,无论是技术产品组织还是公司的一定会达到极限点。大量的数据和案例揭示了企业的两大终极宿命:无论企业的规模有多大,其寿命都有上限;企业规模越大,增长速度越慢。
熊彼特说,“创造性破坏”主要不是通过价格的竞争,而是依靠创新的竞争实现的。每一次大规模的创新都淘汰旧的技术和生产体系,并建立新的生产体系。第二曲线不是第一曲线的延续,而是另起一条新的S曲线。由于不在同一条曲线上,中间就不是连续的,所以第二曲线创新也被称为“非连续性创新”。比如,字节跳动的第一曲线是新闻领域的今日头条,第二曲线则是短视频领域的抖音。微软的第一曲线是PC操作系统和软件,第二曲线则是企业级云计算服务。
企业的次级创新都是从第一曲线中生长出来的。创新源于主营业务的不断迭代,当其中某个次级创新受到消费者、市场或资本的青睐,就有可能成长为第二曲线。新业务是创新的自然结果。亚马逊、阿里巴巴、美团等企业的新业务都是从第一曲线业务中破土而出的,并在经历市场的选择之后,为企业带来全新的市场空间和增长活力。
3、差异思维能力。
差异思维能力是沿着空间维度思考的能力。军事家们的战略部署就是运用这种思维方式。差异思维的作用,在于实现“与其更好,不如不同”,找到最佳生态位的创新。这就是说,差异思维的目标是找到企业新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从数学上看,差异思维是分数思维。也就是,找到空间上最有利的战场,找到玩家少、可提升空间大的潜力空间。分数的分子是增值的空间,也就是还有多少价值可以挖掘。
几乎所有伟大的创新均来自边缘,这些创新在诞生之初常常鲜有人问津。差异思维善于独立思考,倾向于向边缘思考。凯文·凯利曾经做出这样的论述:“颠覆性的科技和公司、产品等,往往来自边缘化市场。可能在刚开始时,你会发现它的质量很差、风险很高、利润很少、规模很小,甚至这个市场本身也从未被认证或证实过。没有在位企业愿意进入这样糟糕的市场,但对创业公司而言却别无选择。它们没有市场、没有客户、没有资源、没有钱,无法在主流市场中竞争,只能进入边缘化市场。但也正是这个原因,创业公司很容易颠覆我们的科技,它们在做与众不同的边缘产品。”
只要能挖掘到尚未充分开发的潜力,就能直击对手的空白和弱点。拼多多的创新方向,就选择了当时主流认知难以关注到的边缘,即后来被称为“下沉市场”“五环外人群”的三到六线城市。如果拼多多选择在大家都已经认可的主流市场,那么大概率会死在已经在位的阿里巴巴和京东的绞杀之下,是没有发展空间的。
对此,彼得·德鲁克早就指出,一个小企业的成功关键点,是找到一个小的生态位,在这个生态位里取得领先的优势。这样做的效果是,让自己的优势发挥到极致,让自己的劣势变得不重要。只有找到一个有优势的边缘市场,才能够发展起来。
“低端颠覆式创新”来自克莱顿·克里斯坦森的《创新者的窘境》。克里斯坦森在这部论著中定义了商业创新领域的一个专有名词——颠覆性创新。之所以叫颠覆,是因为这种创新一旦成型,往往影响也巨大,甚至对原有主流市场带来颠覆性的冲击。但是颠覆性创新的产品刚出来的时候,它的性能往往不能满足主流市场,而只能拥有一些边缘消费者。颠覆性产品常常有几个特征:第一,价格更便宜;第二,性能更简单;第三,更方便使用。这样的创新既是错位竞争的一种,也是最有力的一种,因为商业进程的大趋势,就是一个让各种功能服务、更便宜、更简单、更方便的进程。
4、破界思维能力。
破界思维能力是沿着纯逻辑维度思考的能力。大思想家和科学家如阿尔伯特·爱因斯坦、詹姆斯·麦克斯韦都具备这方面强大的思维能力。破界思维中的“破界”一词,指的是打破系统的原有边界。任何事物都有边界,都有支撑其存在的隐含假设。具有破界思维能力的人,是在原有系统边界之外思考问题,打破隐含假设,在新的基石假设下重塑边界。这样既能解决问题,还能建立一个更宏大的世界。
破界的缘起都是企业的决策者或创新者首先看到了企业所属行业长期存在的、大众习以为常但尚未被解决的问题。在破界创新发生之前,某个行业过去之所以允许问题长期存在,是因为从业者早就对问题背后的隐含假设习以为常、视为教条。当创新者带着批判式思维进行深度追问“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的问题”时,范式变革性创新可能就开始了。尝试解决的问题越大、越底层,带来范式变革性创新的机会也就越大。
沃尔特·艾萨克森在《史蒂夫·乔布斯传》中曾经描述了这样的场景:在开发iPad产品时,乔布斯做出了一个让同事们大吃一惊的决定——iPad上不能有开关键。在乔布斯之前,消费电子产品行业的集体共识(即隐含假设)是“电子产品应该具备开关功能”。乔布斯却反其道而行之,打破了这个隐含假设并建立新的商业假设——电子产品的开关键不是用户必需的。在乔布斯看来,完全没有必要专门设定这样一个流程:按下去→等待关机→再见。于是,iPad以其极简设计和拒绝繁琐的用户体验成了那个时代最畅销的电子产品。之后,乔布斯又将破界思维应用到苹果手机iPhone上面。从那以后,实体键盘几乎从手机上消失了。乔布斯重构商业假设的结果是,苹果公司极大地延展了手机边界,智能机时代从此拉开帷幕。
乔布斯并没有解决功能手机的问题,但他让功能手机的问题变得无关紧要。真正的创新家会把最重要的工作放在定义问题与寻找隐含假设上,着手解决问题的逻辑起点,打破原有边界,找到更有价值的问题,让原有问题变得无关紧要。这样的创新家才是我们所要高度关注的。这四种创新力揭示了从思维到能力的企业增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