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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经济发展开门红 河南推出“一揽子”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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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实现经济发展开门红 河南推出“一揽子”政策措施)

2月9日,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实现经济发展开门红、全年红的目标任务,河南省委、省政府立足抓早抓紧抓实,及时研究出台了“1+3”一揽子支持企业纾困解难的政策文件。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马健介绍,政策文件主要重点把握了3个方面:

突出政策协同。“1+3”的政策体系,“1”是《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作为综合引导性文件,“3”分别是《支持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若干措施》《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分领域提出更加深入细化的政策举措,各个文件相互配合,形成政策合力。

突出重点发力。紧紧抓住市场主体这个关键点,围绕小微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微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支持举措,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突出务实管用。内容注重求新求实,深入研究国家最新政策导向,充分吸收借鉴兄弟省市亮点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有突破性的政策和能够立即落地见效的举措,同时每一项政策举措都明确相应的责任单位,确保企业可对号、基层易执行、落实有保障。

河南惠企的决心有多大,政策干货在这里!

鼓励企业满荷生产方面,提出对因受疫情、春节等因素影响停产停工的规上工业企业,在2月15日之前实现满负荷生产的,给予10万元的财政奖励;对一季度保持连续满负荷生产且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财政奖励。

在做好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方面,提出对2月28日前省内企业租用(含合租)车辆“点对点”组织员工返岗复工的,免收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

在强化惠企政策靠前发力方面,提出加快政府财力资金拨付,对于直接用于企业、产业、项目的各类奖补资金、专项资金等,力争一季度完成全年支付总量的1/3。

在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方面,提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在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方面,提出对受疫情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3个月,缓缴政策执行期到2022年底。

在强化融资服务方面,提出对2021年7月1日以来贷款到期但还本困难的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金融机构可以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

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方面,提出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更名时,符合国家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规定的免征契税,投资主体、经营场所不变的按规定免收交易手续费。

在发挥“担”“保”作用方面,提出引导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培育库入库企业、首次“小升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在服务企业上市方面,提出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实现融资的企业,省财政按照不超过融资额的0.1%对挂牌企业进行补助,每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在加强财税支持方面,提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校、院所等联合承担并获得国家重大项目立项的,按照国拨经费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在促进企业上市方面,提出对申请在沪深交易所、北交所上市的省内“专精特新”企业,按照辅导备案登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受理申报材料两个节点,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5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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