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募集资金,重庆5家寿险公司11名保险从业人员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终身禁业

来源:蓝鲸财经 作者:蓝鲸保险 李丹萍 2022-02-14 11: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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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管理。

(原标题:非法募集资金,重庆5家寿险公司11名保险从业人员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终身禁业)

近日,重庆银保监局连续披露5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因非法募集资金,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拟禁止5家寿险公司的11名保险从业人员终身进入保险业。

其中,涉及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1名、人保寿险重庆市分公司1名、泰康人寿重庆分公司1名、新华人寿重庆分公司6名、富德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2名保险从业人员。

根据公告,上述5家公司的内部管理、代理人管理不到位一案由重庆银保监局调查、审理完毕。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重庆银保监局认为,时任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保险从业人员万玲,时任人保寿险重庆市分公司保险从业人员张念来,时任泰康人寿重庆分公司保险从业人员周媛,时任新华人寿重庆分公司保险从业人员谢逢平、廖强、李芳、孟雷、陈雪、张晓波,时任富德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保险从业人员何兰萍、张君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重庆盛云穆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云穆迪公司”)发行的“盛云大山”产品,帮助盛云穆迪公司以销售基金为名,非法募集资金,行吸收公众存款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77条显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

根据《中国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犯罪问题研究白皮书(2021)》显示,2021年全国法院审结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犯罪案件中排名靠前的罪名主要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等。

业内人士认为,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管理。(蓝鲸保险 李丹萍 lidanping@lanjin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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