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正研究出台“扩中”“提低”行动方案)
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2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其中,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晓波表示,浙江省明确到2025年,浙江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5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80%。
打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是中央赋予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四大战略定位”之一,也是当前浙江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点任务。据谢晓波介绍,浙江省正研究出台《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目标是推动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浙江省明确到2025年,浙江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5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80%、20万~6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45%。
“我们欢迎全国的高校毕业生到浙江来就业创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中表示,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超过1000万,对浙江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遇。浙江省要抓住这个机遇,大力引进高校毕业生。当前,浙江省正在谋划构建共富型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努力打响“创业就业在浙江”品牌,帮助重点群体提升就业质量,加快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在本次发布会上,陈中介绍了浙江省采取的一系列就业创业政策。在支持浙江高校毕业生落户上,除了杭州市区,全面放开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的落户限制,杭州的落户条件为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到浙江工作,可以享受2万到40万不等的生活补贴或购房租房补贴。
在支持大学生求职创业上,大学生可贷款10万到50万,如果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的由政府代偿,贷款10万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偿80%。大学生从事家政、养老和现代农业创业,政府给予10万元的创业补贴,并且大学生到这些领域工作,政府给予每人每年1万的就业补贴,连续补贴3年。浙江各地将提供生活补贴,对家庭困难的毕业生,发放每人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的“政府代偿”不等同于“创业失败不用还贷款”。根据《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内容,创业担保贷款政府代偿实质是在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款时,由创业担保基金临时代为还款,但借款人本身依然要履行还贷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