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张琳:建议尽快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覆盖面)
证券时报记者 邓雄鹰
随着人口老龄化格局初步形成,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议题。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张琳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两会上,将就健全和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出建议。
“我国于2016年开始在15个地区先后开展长期护理险的试点工作,到2021年底,全国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城市一共49个。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张琳说。
她同时认为,长期护理保险应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中的一个独立险种,应健全覆盖全民的独立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尽快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城镇职工全覆盖,加快覆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长期护理保险存在的四个问题
张琳表示,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存在四方面问题。
一是参保对象各不相同。不同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覆盖人群不同,大部分试点城市的参保对象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极个别城市覆盖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或者城乡居民的两种。
二是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界限有待清晰。例如,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缺乏全国统一标准。各试点地区护理项目内容差距较大,全国层面没有建立具体清单,判定标准也不清晰,使得保障范围界定不一致。
三是资金统筹、待遇支付标准亟待规范。张琳表示,各试点城市标准措施差异较大。资金筹集方面,有的以上年度工资为参考,有的以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参考;有的定额筹资,有的按比例筹资;有的以地方财政补贴为主,有的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基金划拨等等。待遇支付标准方面,各地报销待遇不尽相同,居家护理每天支付额度高的100元,低的20元;养老机构护理每天支付额度高的105元,低的25元,二级综合医疗机构护理最高260元/天/床,导致政策实施效果混乱。有的试点城市存在对于养老机构护理服务报销额度比居家护理多的情况,这会造成护理等级相同但接受服务方式不同的人,待遇保障水平不同,也会影响我国主张以居家养老、居家护理为主的养老模式。
四是护理服务供给能力建设滞后。护理服务体系建设薄弱,护理服务人员紧缺。
“试点城市普遍存在招人难,流失严重,且护工多为兼职人员,工资待遇低,专业性不强,服务能力较弱等问题,护理服务质量亟待提高。由于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能力不高,难以吸引社会人员从事护理工作。相关调查显示,有的试点地区护理人员中,90%的只有初中或小学文化水平;多数地区护理人员中45岁至59岁的占75%,年龄偏大。”张琳说。
健全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针对长期护理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张琳认为应健全覆盖全民的独立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应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中的一个独立险种,应坚持社会保险互助共济的原则,个人、单位和政府均应承担筹资责任,应尽快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城镇职工全覆盖,加快覆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张琳说,“另一方面应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基金来源渠道,探索通过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账户结构,将个人账户中一定比例的资金转变成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等方式,减轻医保基金压力;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鼓励社会组织的广泛参与,拓展筹资渠道,提升长护险服务能力。”
其他建议还包括,应建立统一制度标准和管理规范,提高护理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不同部门涉老资金政策衔接,建立税优型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建立独立运行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