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副首席执行官蒋颖:加快研究碳排放税收政策,完善双碳政策法规体系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王君晖 2022-03-06 12:2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副首席执行官蒋颖:加快研究碳排放税收政策,完善双碳政策法规体系)

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副首席执行官蒋颖表示,实现“双碳”目标,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应对气候变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对排放的二氧化碳设定价格,即碳定价政策,已经成为全球层面控制碳排放主流的、有效的方法。 碳定价政策主要包括碳排放权交易和碳税两种形式。我国已于 2021 年 7 月日正式启动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但碳税政策相关法规尚未出台。

蒋颖表示,我国已经进入经济发展降速提质的新常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已经深入人心,征收碳税时机逐渐成熟。同时,碳税是作为独立税种还是作为环境保护税的一个税目,碳税的纳税人是生产企业还是使用企业或者终端消费者,碳税的税赋在什么范围比较合理,以及碳税和其他税种怎么协调以避免重复征税等碳税立法技术问题相信也将尽快达成共识,因此建议加快碳税立法,以切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蒋颖建议,把握和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借鉴国际碳税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破解技术难题,将碳税作为落实推进“双碳”目标的政策工具,加快研究和立法进程,完善我国“双碳”政策法规体系。

第一,结合我国目前的税制情况来看,将碳税作为环境保护税的一个税目是现阶段可以考虑的税制设计方向。碳税政策属于环保政策,因此将碳税作为环境保护税的一个税目具有合理性。而且从碳税立法效率看,我国已有完整的环境保护税法体系,将碳税纳入环境保护税,难度低于为碳税单独立法。

第二,区别不同情况确定碳税纳税主体。谁排放、谁使用、谁缴税是确定纳税主体的原则。从时间安排上可以先启动对企业征税,再逐渐将征收对象扩展至个人层面。从征税范围上,建议先对碳排放密度高的产品征税,再逐渐过渡到其他相关产品。结合现行的能源消费税政策,可以尝试选择汽油等碳排放密度高的石化燃料产品,由消费者缴纳碳税。

第三,在碳税税率方面建议采取渐进式提高的方法。碳税的税率取决于碳排放控制目标和碳排放的市场价格,因此,碳税的定价应尽可能与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价格保持相对统一。相应的税率设置宜循序渐进,初期采取较低的碳税税率,后期再逐步提高,以促进企业低碳转型升级,保持增长、稳定就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