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电子烟重磅管理办法出台 国标二次征求意见限制口味 行业巨头盘前应声大跌2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电子烟重磅管理办法出台 国标二次征求意见限制口味 行业巨头盘前应声大跌20%)

去年至今,电子烟走的跌跌撞撞,政策面上消息不断,行业监管愈来愈严,今天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公告,5月1日正式实施,除了严格准入,企业上市也要经过烟草专卖部门同意。

另外国家烟草专卖局今天发布《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要求3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项目组,时间可谓紧迫。这里面一则爆炸性内容,是电子烟不能有非烟草口味,意味着电子烟吸引力大大降低。

消息对行业颇为不利,在美股上市的雾芯科技盘前大跌20%,最低到了1.88美元,和上市不久创下的39.11元高价相比,跌去了足足95%。

在《管理办法》中,第八条牵涉电子烟准入管理。

电子烟市场实行非常严格的持牌销售制度,设立电子烟生产企业(含产品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企业等,下同)、雾化物生产企业和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应当报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立项。上述企业设立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其分立、合并、撤销,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核准登记。

另外,IPO也要经过烟草主管部门审核通过。这其实大大打击了资本进入的积极性。此前中国电子烟市场发展迅猛,不少资本瞄准了这条创业路径,设立了新兴品牌,设了很多专卖店。

IPO要经过烟草部门审核此前在征求意见稿里并没有出现,这说明政府在监管上从严的态度。

管理办法的很多条目和征求意见稿相同,从生产到销售,从进出口到品牌宣传,都要进行强监管。

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出乎行业预料,因为此前已经征求过一次意见。

上一次征求意见出台后,上市公司股价有所上涨。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行业规范化,没有出乎预料的内容,电子烟的口味也没有限制。

征求意见(二)新增的内容很致命。意见指出,雾化物设计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此前征求意见时,并没有进行口味限制,电子烟口味是吸引消费者的重要原因,口味的多元化,让消费者有不同体验的代入感,很多消费者就是因为上百种口味的吸引而开始吸食电子烟,这和传统烟草的口味有重大不同,也不容易引起周围群体的不悦。

2019年,美国时任总统特朗普曾表示将出台政策禁止销售所有口味电子烟。2020年年初,美国FDA决定,禁止销售包括水果、糖果等大部分口味的电子烟,烟草和薄荷醇口味电子烟可继续销售。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亚历克斯阿扎解释说,允许继续销售烟草和薄荷醇口味电子烟是因为这两种口味“不太吸引青少年”。

美国的控烟组织将口味电子烟认定为未成年人接触电子烟并成瘾的罪魁祸首。不过在政府禁止销售口味电子烟产品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产品侵害后,非法市场泛滥。

从文字表述上看,中国连薄荷味的电子烟也不允许销售,打击范围非常宽泛,此前被认为受益的香精香料行业,也跟着一起受到打击。

另外,《管理办法》里提到电子烟要封闭,在征求意见时也有此内容,这也是一句表述摧毁一个行业。此前很多电子烟是开放式,可以自己添加香精等,现在开放式电子烟等于要退出中国市场。

近期思摩尔国际和雾芯科技股价都在不断下探,除了国际资本对局势的担忧,或许还有产业政策的原因。此前有券商分析,思摩尔国际四季度国内业务不佳,今年也不会有起色。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