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收行政处罚书,齐翔腾达控股权变更按下“暂停键”,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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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筹划的股权转让“凉了”

(原标题:控股股东收行政处罚书,齐翔腾达控股权变更按下“暂停键”,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3月13日,齐翔腾达(002408.SZ)公告,近日控股股东齐翔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将导致齐翔集团六个月不能直接转让上市公司股权。目前,齐翔集团、雪松实业正在同收购方就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其他方案进行进一步磋商。公司股票3月14日开市起复牌。

此前因拟筹划控制权变更,齐翔腾达于3月7日起临时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随后9日公司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交易日。

现如今因齐翔腾达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公司筹划的股权转让按下了暂停键。而这一切要从2021年11月,公司控股股东齐翔集团因涉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说起。

根据最新的告知书,2013年9月2日至2015年11月27日、2014年4月29 日至 2015年11月27日,齐翔集团分别借用“淄博九圣化工有限公司”账户和“丹东明珠特种树脂有限公司”账户买卖“齐翔腾达”“双杰电气”等9支股票累计成交金额4.03亿元;融券回购和融券购回“R-001”“GC001”累计成交金额99.08亿元;买卖“齐翔转债”累计成交金额3547.16万元;买卖“融通军工”基金累计成交金额1142.31万元。上述借用账户交易事项由齐翔集团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车成聚决策,资金来源于齐翔集团。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拟决定对齐翔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外,由于齐翔集团、车成聚及周洪秀作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山东齐鲁科力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通过齐翔集团控制的“淄博九圣化工有限公司”账户,交易“齐翔腾达”39万股。上述交易由车成聚决策,时任董事周洪秀负责执行,共计获利257.13万元。因此,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拟决定没收齐翔集团违法所得257.13万元,并处以771.41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拟对车成聚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周洪秀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蓝鲸上市公司 王晓楠 wangxiaonan@lanjin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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