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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让偷税漏税无处遁形!邓伦偷逃税上热搜,处罚并追缴金额上亿,继雪梨、薇娅、郑爽之后,下一个是谁?

来源:金融界 作者:三个点 2022-03-15 17: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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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数据让偷税漏税无处遁形!邓伦偷逃税上热搜,处罚并追缴金额上亿,继雪梨、薇娅、郑爽之后,下一个是谁?)

来源:金融界

作者:三个点

金融界3月15日消息 依法纳税本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在娱乐圈,各大明星、网红最终抵不住“金钱”的诱惑,选择“铤而走险”,偷税漏税个案层出不穷。继薇娅之后,又一起处罚并追缴金额上亿的案件登上热搜。

3月15日,据上海税务局网站消息,近期,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邓伦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

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的4455.03万元,处0.5倍罚款计2227.52万元;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未主动自查补缴的310.79万元,处4倍罚款计1243.16万元。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依法向邓伦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随后,邓伦发布致歉信称:在配合这次税务部门检查的过程中,我已深刻自省,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我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并且一如既往地积极努力工作,疫情当前占用公共资源深深地表达歉意。

盘点2021年偷逃税的网红明星:

直播界一姐——薇娅

2021年12月20日,直播一姐薇娅因偷税漏税被送上了热搜。

浙江省税务局披露,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税务部门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王思聪前女友雪梨、雪梨公司“头部主播”林珊珊

2021年11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官网发布消息,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对其依法开展了全面深入税务稽查。

经查,朱宸慧、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两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朱宸慧、林珊珊下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并依法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检查中,税务部门发现李志强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目前,税务部门已依法对李志强进行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同时,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在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正由属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稽查。

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促使其提升税法遵从意识,自觉依法纳税。对涉嫌偷逃税的人员,依法依规加大查处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积极推动文娱领域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娱乐圈小花——郑爽

2021年8月27日,央视新闻报道,郑爽因偷税被罚2.99亿。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

因此,上海市税务局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对此,国家广电总局第一时间表示,“坚决支持”。此外,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开办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停止播出郑爽已参与制作的节目。

人大代表建议研判明星巨额逃税是否入刑

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表示,近年来一些知名艺人因偷逃税被追缴巨额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现象,引起社会关注。

沈春耀建议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推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对税款、罚款金额巨大的,是否适用刑法有关首次查处并及时补缴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加强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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